隨便阿 wrote:
直接跟房東說壓金沒退...(恕刪)


這招利害
勇敢報稅

勇敢檢舉

抵制惡房東惡房客人人有責
相信我 即便你刷了油漆他還是要扣你錢
另外一個月五萬應該是店面吧?

好房客都應該珍惜才是
不管原來合約上有沒有約定燈具馬桶跟門鎖壞了要房東修繕

在民法的規定上房東本來就有修繕義務,所以樓主把當時的收據留下來一樣可以跟房東求償

也可以當作談判條件

致於牆面汙損我是不知道有多嚴重,但通常都不到有重新粉刷的必要,所以當然是沒理由扣押金

而且要扣押金通常在合約上要有明確的約定,如果沒有一樣不得有扣的理由

就嗆明了.如果押金不給退就告刑事侵占,修繕費用的部份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當然樓主要先有準備接下來有跑法院的可能
米堤 wrote:
小弟承租了一間房子...(恕刪)


押金在他手上,你只能去告他了,或是用支付命令跟他玩~

油漆不能當作扣押金的理由,牆面本來多少就會髒掉,像開關旁邊的牆壁不可能不髒的. 放家具的牆面,多少也會. 這都是自然耗損,不可請求房客賠償.

反倒是你修屋的單據,當初應該上法院跟他討才對. 不過民事的請求權有2年的期限,修繕費要討要盡快了~
六萬元的維修費用就摸摸鼻子付了?

當初實際情況是?

能跟鄉民們解釋清楚嗎?
公佈地址讓他以後都租不出去
Jack the Ripper wrote:
這招利害...(恕刪)

隨便阿 wrote:
直接跟房東說壓金沒退...(恕刪)


讓國稅局修理他是最高招的
這種視財如命的錢鬼最怕錢變少了

我是覺得你找人來潑漆是還不錯啦


不方便公佈地址
跑法院很累的
先前告了幾個侵權的案子
雖然都贏了
但自己也快累壞了
沒必要為了幾萬元押金跑法院

因為當時沒錄影存證證實設備確實是搬進來時就是壞的
加上屋主一口咬定:交給你時都是好的
以及時間拖過兩個月才開始陸續進駐
所以摸摸鼻子算了
心想反正要在這待個幾年
電燈,電線就自己換掉也比較安心
衛浴原本的也是阿公級的了
壞掉換新的自己用了也開心
門鎖也是一撞就開,不要也罷
所以維修是我自己心甘情願的
這點我不會要求任何賠償

只是新聞看多了,都是房客搞破壞
沒看過房東找麻煩的
沒想到租了幾年的房子,還真的遇到了

中壢小杜 wrote:
另外一個月五萬應該是店面吧?


如果是店面可能還沒這麼便宜
這種可能是公司行號 辦公室類用途

台灣房東跟地主現在已經變成土皇帝 上層貴族
完全沒有人或法律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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