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覺得怎麼讓那些官員會願意來看01版上各位大大的發言才是真的政府又想不破壞行情又想讓人民買的起房子而設合宜住宅 至少作到表面上的公平這跟劉備頒佈撤民令至江陵一樣 不知是真行仁義? 還是拿無殼蝸牛來作擋箭牌行炒作之實?
惡即斬 wrote:先說明一下,小弟已經...(恕刪) 1.明定出售價格=當初購買價格*折舊率*物價指數2.只能回賣給地方政府3.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有其他房子時,以(1.)價格強制買回(徵收)4.政府買回後(整理),適當價格出售給有需求者.5.不得繼承,由政府買回,但繼承人符合購買資格並提出申請者,有優先承購(買)權.
連小老百姓都知道要如何杜絕不當炒作....何以官老爺們會不知道......全世界國宅政策做的最好的,,,就是新加坡囉......買本雜誌就知道要怎做了.....又何必花錢去考察....重點是,,,,按新加坡的方式去做....會倒一堆建商......再來是要怎樣選舉啊........選都選不不上了....再好的政策也沒用了......不過是不是有可能....再高雄先試行一下呢.....衝擊比較不會太大..呢.....連試一下,,,都沒人敢......良心,,,果然只有不在位置上的人,,,,才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