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後衛 wrote:所以我才叫樓主去告啊這樣就可以拿到14萬而不是現在的3.5萬為什麼不這樣做呢??因為他簽了1172萬的合約又簽了服務費折讓單所以拿不到這7萬所以他只好用要告仲介詐欺或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來使仲介把七萬吐出來看來詐欺是告不成,但違反條例可以但如果他去告了就是仲介拿到7萬,然後被罰六萬到三十萬這樣對樓主一點好處都沒有因為還是拿不到那筆錢 樓主已經有把事情原委、本來要告為什麼後來沒告整理在一樓了你自己去看吧
millionbonus wrote:當成交價為1172萬而賣方沒拿到1172萬就是有問題了這麼簡單的邏輯怎麼會如此難懂?還是知識水準的問題? 屋主要實拿1165萬結果也拿到1165萬了我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唯一的問題就是仲介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應該要罰六萬到三十萬然後屋主用不去告發換3.5萬,沒說錯吧
得分後衛 wrote:屋主要實拿1165萬結果也拿到1165萬了我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唯一的問題就是仲介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應該要罰六萬到三十萬然後屋主用不去告發換3.5萬,沒說錯吧 不要裝不懂你那麼不懂以後誰敢找你買賣房子實拿是至少要拿1165萬可多不可少成交金為1172萬當然拿1172萬了
millionbonus wrote:不要裝不懂你那麼不懂以後誰敢找你買賣房子實拿是至少要拿1165萬可多不可少成交金為1172萬當然拿1172萬了 我懂了以後我要賣房子就寫實拿一塊錢反正賣一億也是我的那大家賣房子何必寫多少錢含幾%佣金??直接寫實拿一塊錢就好了反正不管賣多少都是我的連仲介費都不用付
得分後衛 wrote:我懂了以後我要賣房子就寫實拿一塊錢反正賣一億也是我的 對得分後衛 wrote:那大家賣房子何必寫多少錢含幾%佣金??直接寫實拿一塊錢就好了反正不管賣多少都是我的連仲介費都不用付 我不反對你仲介不收仲介費你真的是一個很不懂的仲介???不會有人寫實拿1塊這種事要是給你2塊賣出怎麼辦實拿當然會寫至少要希望賣出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