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跟不上現實?換屋切結挨轟難用,銀行態度保守內幕曝記者陳筱惠/台中報導「真的有人期限到了、房子還沒賣掉,最後被銀行要求補回貸款差額。」御國地政士事務所代書廖國甫透露,央行雖為「先買後賣」自住換屋族提供切結協處,並將出售舊屋期限延長至18個月,但實務上已有少數個案因逾期未售,遭銀行要求補足房貸成數差額。廖國甫指出,換屋族必須在期限內完成舊屋「過戶+塗銷」才算符合規定,一旦逾期,貸款成數就得回到第二戶管制上限,部分家庭可能得在短時間內補上1至2成資金,現金流壓力不小。不過,這項政策在第一線使用率並不高。央行9月17日理監事會資料顯示,第1季銀行辦理切結換屋344戶、第2季342戶,上半年合計686戶,僅占受限貸款撥貸戶數約5%。房仲業者更直言,實務上「根本很少遇到客戶簽」。網路上也有換屋族求助如何找到願意承作切結的銀行,有人分享「明明央行規定可以簽,銀行卻叫你找別家貸」,也有人表示,銀行要求先清償舊房貸,顯示政策與實際核貸間仍有落差。房仲業者分析,簽切結後等於進入倒數計時,若期限快到舊屋仍未售出,屋主可能被迫讓利求售;對銀行而言,切結案件還要持續追蹤借款人是否如期出售、塗銷,也增加管理成本,因此承作態度多半偏保守。央行則說明,部分民眾貸款條件不如預期,仍與個人信用、財力是否符合銀行授信5P原則有關;央行調查前20大銀行後也指出,多數借款人可在12個月內完成售屋,因此未再延長期限。相較切結措施冷清,央行已將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由6成調升至7成。第一線房仲觀察,政策微調後,實體門市來客與網路預約帶看均微幅增加,其中不少是已看屋1、2年的自住家庭,剛性需求正逐步回流。
joeybaby2017 wrote:政策跟不上現...(恕刪) 其實就是被新青安害到最有錢的公股被迫要吃新青安不到2%的利率 銀行根本賺不到錢所以要從非新青安的房貸挖錢非新青安的利率就是要被拉高到3%+去補新青安沒賺到的利息錢但是現在應該也差不多了
joeybaby2017 wrote:第一戶又不想賤價賣,憂心萬一過了一年還是賣不掉,該怎麼辦?...(恕刪) 不想賣就不要賣啊切結書無法律效力 不能強迫人家賤賣而且如果沒有提前還款的違約金一年後就可以轉貸了一句話:切結書根本沒有用不過現在第二戶貸七成這個問題也早就不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