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房子之所以有殘值,重點在於地段上的土地。但隨著高樓越蓋越高,土地持有比越低,容積獎勵也被建商完全利用,也就是說 50年後,基本上受限於地基大小關係,大樓住戶的經濟狀況,與物價通膨,人事成本等上漲因素,基本上100% 是不可能都更。也就意味土地也不值錢了。大樓裡,擁有地上物的住戶,即使管委會希望大樓重建,但有的因為經濟因素,也是渺茫。想想老人家都退休了,哪來的經費? 更不可能把養老本拿出來,還要倒貼。( 假設 30 歲買房,40 年房貸還清,最少都是65歲的退休年紀了。 隨著大樓年紀增長,壽命減短,養護成本越來越高,管理費也會增加,土地也沒有了利用更新價值,房價也沒有增值的空間了。所以買房觀念要改了,過去概念買房是買地段,考慮的是背後的土地還有被利用的價值,所以價高,有人願意追。 一但土地沒有被利用價值,殘餘只會越來越低。更不要說要接手的建商,在既有的大樓要重新打掉,基地面積也沒增加情況,人事成本,物料通膨等上漲,沒有利潤可言,願意接手都更嗎?對百姓來說,守著沒有增值空間的老屋,每年的房土稅,管理費,水電費 都要繼續繳,在退休後,真的是一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