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taipei wrote:
炒房者自己把自己的路...(恕刪)


真的想太多....

大金主根本不怕

都是打到小怪而已.....

房價將會漲得比打房前更高

因為被壟斷了.....

大金主聯合建商炒作

看看香港吧

四大建商壟斷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話說台灣房地產往死裡打之後對台灣有什麼壞處嘛?

我只覺得資金會往其他地方走, 進而振興其他地方, 好比股市, 資金市場, 新創始場!!

豈不雙贏!!!! 有什麼不好!!! 我來就來看看平均地權法案通過後, 誰被第一個因為炒房被罰款的!!!

先說這個第一個先例一定會歪樓!!!!
個人買過幾間房子,其實我覺得真正要自住的只要法規不影響買方要求怎麼打都行..
因為我好像從來沒有被打房影響過....(投資就真的有...)
這次政策我覺得比較會有影響的大概是想要乖乖買房卻出現變數的人
如意外死亡...因工作外調(雖然這個有八成都是假的)
在禁止轉讓的情況下,似乎只有違約賠給建商一途...
不然就得乖乖繳工程款到完工後才能賣了....

其實這次政策我並不覺得仍然往死裡打...
因為本身就在營造業,我覺得真正最狠的打房以建商而言,應該是要抽銀根
就是禁止貸款購地...或是拉高至一定比例...
我家董事長一天到晚就是進度進度,有延宕時就在靠北說你知道我一天要付多少利息嗎?
變相造成營造業的超高工時(通常都是7休1或是月休六天,而且沒在準時下班的)
然後因為購地自備款低,造就地主、建商、銀行等三方都有糖吃
這種情況下無形中就會拉高地價...反正地主開再多錢有銀行幫忙出錢..
建商再反映到售價上就好..我覺得這才是為何房價越墊越高的原因..
缺工工資上漲??拜託,現在我工地每包都有外勞,管你合不合法..房子照樣蓋...
建材成本上揚?或許吧..但都是波動..如鋼材線材都已跌兩成,只剩水泥繼續漲是真的..
但也不至於讓房價翻倍漲...

雖然不乏很多硬底子的建商都可以先建後售,房子還是會繼續漲啦(依階段調整售價嘛..)
會不會難賣我不知道...像我公司今年預售只有10%的建案仍是繼續推
感覺沒有要縮手意願....因此我覺得營造業景氣還沒到最差
要打房,還是打到建商不敢蓋房子我覺得才有用..
wessley wrote:
大金主根本不怕


不怕就不要叫。

笑看大金主倒攤。

如想買房,又對這政策拍手叫好
那就是等被割的韭菜...

前面幾樓已經一針見血的點出問題
1.原法已課重稅,禁轉是 政府 + 建商 + 媒體在演戲
2.建商準備壟斷市場與價格,暗爽到極點
3.不能脫手,買了反悔只有違約賠錢、或跟親友借錢

這法會苦到投資客、房地產業
但連同自住客也掃到

想起建商那套鎖樓層抬價戲碼...
銷售的演技大概要更上一層樓了
小紅狗 wrote:
1.原法已課重稅,禁轉是 政府 + 建商 + 媒體在演戲2.建商準備壟斷市場與價格,暗爽到極點


我說過了,這次要說第3次了。

空方:早就該做了。

多方:爽到不行。

真是太好了,難得有法案讓大家都舉雙手贊成,都沒意見,那就趕快通過吧。

2023快崩了不要不信

我只能幫到這了....

--
選擇是一種價值,它賦予我們控制自己生活方向的權力。
lawtaipei wrote:
炒房者自己把自己的路...(恕刪)



禁止紅單可以
預售屋禁止出售違憲
甚至還突襲溯及既往,也是違憲
若是這樣做
保證政黨輪替
有些人自己當大法官了。


違憲?我笑了。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
現在法律都還沒通過,內政部也尚未公告特殊情形,相關配套措施都尚未完成,
您們就鐵口直斷違憲?大法官會議是你們家開的?

為了遏止不當炒作,維持經濟社會秩序,並增進公共利益,針對預售屋交易為適當之限制,不行嗎?
難道只能保障炒房者權益?
消費者都在看,炒房者會不會得到制裁。
如果政府退縮,就等著下台吧。
01橘子人
憲法第15 條規定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旨在使財產所 有人得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 能,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以確保人民所賴以維繫 個人生存及自由發展其人格之生活資源
01橘子人
這還需要大法官解釋給你聽喔?
lawtaipei wrote:
有些人自己當大法官了...(恕刪)


你把我想說的, 都說了.



lawtaipei
謝謝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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