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告拆屋還地最快
還要給你五年的房租的樣子
非自己的地可以蓋房子嗎?

當初建照不知道是怎麼過的
如果樓主真的下定決心自己處理,我的建議是:
先將自己的訴求條件及聯絡方式列印出來,
如果可能就買些水果找個人陪(里長鄰長親戚朋友皆可)挨家挨戶去談。
初次不會順利,可能要多磨幾次。

19戶中難免會有強硬分子,死活不肯妥協,最後到達自己設定的期限就上法院。
就一般民眾來說,再強硬的分子到法庭上就先軟一半。
法庭上法官通常會詢問和解的可能性,這時提出訴求,和解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這時全部和解就撤訴皆大歡喜,
若有人還不屈服,就磨下去吧,照樓主敘述,不會輸的。

官司勝訴只是開頭,還有一些後續,就到時再說了。

jiaherrtsp2002 wrote:
請教個土地的問題,...(恕刪)


別急著走法律途徑, 你阿公和老爸沒處理應該是有原因的,

很多都是後代子孫不知道.

當初阿公或老爸跟這些住戶有做過甚麼協議,

一繼承後就急忙要討回公道,

可沒想到人家可能手上有阿公或老爸跟人家白紙黑字寫的協議書,

那時才在後悔衝太快, 我認為先去這些人家拜訪拜訪,

搞清楚前因後果在來決定如何因應較好.
個人處理經驗分享,通常土地被佔用會先找佔用戶協調以付租金方式辦理(地租不超過公告地價的10%計算),或是請對方騰空地上物。
若無法達成協議,則以民事訴訟辦理,勝訴後請對方拆屋還地,並以民法追討5年不當得利(即5年地租),及至返還日為止之租金。
對方若拒不依判決履行債務,則另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拆屋還地及凍結債務人財產,並追討一切工程款及債務,訴訟打至2審約4年,強制執行約一年,提供你參考。
金魚學園搶先報 wrote:
個人處理經驗分享,通...(恕刪)


感謝各位鄉民的回應,
我二月底去鑑界時,地政事務所會打電話给鄰近這筆土地的住户,告訴他們說有人要鑑界,有關心的人,可以那時間來關心一下,也來了5,6位附近的住户。還没鑑界時,有的住户就說了,就是人行道的部份。鑑界員雷射一打下去。房子剛進去兩尺是國有地,再進去兩尺才是我的。連界標都没辦法打。那些住户臉都綠了,也有的當場表示要處理。
而我的態度是這樣,先從當初有來看鑑定的先處理,處理的好,後面的佔用户看到前面處理不錯,自然就比較好談。而我從没想到難處理的佔用户要和他們上法院處理,如果碰到不買也不租的,没關係,我的地在你房子裡,你的房子會老,總有一天要重蓋,你不和我處理,我會交待我兒子和你處理,到時土地的租金,利息,通通加上去。
我覺得和這19户談,難度應該不會很高,我的誠意讓住户感受的到的話,應該不會太難談。
今天如果這兩筆土地是和親戚共同持分,我才想會請土地開發公司去談,持分的土地,和共同開公司一樣,你一個環節處理的不好,親戚把你說的什麼都不是。
acerlin大大回應說,一繼承就要討公道,我是想這是早晚要處理的,我現在再放著不處理,不知道要誰來處理?我遺產税也繳一堆出去,有機會可找別人來幫忙出,當然是要找人來幫忙出。一定也有人把我阿公寫的條子留著,也順便瞭解上面是寫些什麼?
我從没要佔用人拆屋還地,那一長條2尺寬的地,我拿回來也没用。

jiaherrtsp2002 wrote:
,通常土地被佔用會先找佔用戶協調以付租金方式辦理(地租不超過公告地價的10%計算),或是請對方騰空地上物。


這類的官司, 朋友打過
原本也是很有誠意的談
但對方就擺明他住這麼久了 你奈他何
後來官司打贏了 對方只好拆屋還地了
打這種官司不用好幾年
朋友有經驗 不到一年就結束了
有些人以為有房就能卡你
你有土地你先贏一半,如果對方很難溝通,告下去就對了
seiya2000 wrote:
非自己的地可以蓋房子...(恕刪)</

民國4,50年代,還是反功大陸的年代,好像隨時會打回去的樣子,土地公告地價,一坪才幾百元。土地不值錢,識字的人也不多,土地業務都透過代書。也不知道是不是地主同意,寫個紙條,就可蓋房子?
2米寬的地拿回來是廢物

願意買的人就賣他
不願買的就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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