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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66630568
ugogy wrote:
請問「2至5樓的老宅變成地上25層地下4層的住宅大樓」這是什麼概念?
1坪換5坪?...(恕刪)
天真了!
簡易公式公式來源
土地坪數×(法定容積率+都更獎勵容積)×銷坪係數(約1.6~1.75)×分配比例(50~70%)=都更後分回的建物面積
以法定容積率400%、持分土地10坪,地主分回5成,在不考慮「都更獎勵容積」下,依公式計算得出10X400%X1.6X50%=32坪,即地主約可分回32坪的房子。
四層樓32坪公寓都更後,可能只分回25.6坪;實際可住空間變小,但房價變高
所以都更是投資客在玩的,自住戶只是提高了生活品質,美化帳上價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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