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原本計畫蓋土地完整的大樓,未來將會「凸出一塊」,因為規劃新房子必須往內縮4米,舊有的房子將會變得相當醒目。原文網址: 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711/73160.htm#ixzz20Ov15uoP很難想像這是怎樣的畫面 所以以後市容醜不拉基的就別怪市政府了人心才是最醜惡的
birdy0614 wrote:台北現在有都更已興建完成的案子嗎印象中好像沒有 其實台北市就已經不少件完工的您可以上官方網站查http://twur.cpami.gov.tw/urquery/country-1-1.aspx?TYPE=lkb4(看已完工和實施中的)
birdy0614 wrote:每個人選擇自己想要的...(恕刪) 不是每個人都是為了錢 但不為了錢的肯定是少數中的少數...即便老父母不愛錢 他兒子女兒也會愛錢 他兒子女兒的兒子女兒也可能會愛錢...什麼守著祖厝這種事 五百年前說說我還信 這年頭 別鬧了...說給鬼聽 鬼也不信!!!
birdy0614 wrote:每個人選擇自己想要的說真的..不是每個人都是為了錢就算是為了錢..也是要雙方你情我願有時候..真的沒必要把人家說得如此不堪結果還不知道..誰後悔也還很難說 大大不是這樣子的,文中這一段,我不能認同拒簽戶的說法:森業營造建設開發部經理李政道指出,「他們有人擁有2戶,1戶同意,1戶不同意,那我們也真的不曉得,他們是要參與更新,還是不參與更新。」對此,拒遷住戶亮說,「簽了歸簽的(同意書),沒簽歸沒簽,不能說我簽了,就說我在玩兩面手法,這是不合理的東西。」PS.最好是這樣子的.....想要敗部復活的話,就要拿錢貼建商才始得考慮劃入改建....
個人覺得這是現行法規下的最好選擇.都更對建商而言本來就是生意,要補償多少本來就是商業上的考量,別想太多太高尚的說詞.既然是生意就依生意模式進行,想要完整整齊的街廓,請付出足夠的代價如果搞得跟文林苑一樣最後報導成建商鑽法律漏洞而下不了台,會更好嗎?!備註:都更完成前就把房子賣掉這種鬼事,真的只有懂得玩法弄法的人才有辦法但是懂的人都這樣玩,一般善良老百姓只會像文林苑同意都更戶一樣倒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