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如果已經透過仲介帶看 之後能找屋主直接洽談嗎?

直接找屋主一口合理價

先延過房仲三個月契約期

能省下的其實不該有的仲介費



原來你吃飯都不給錢的啊?

又要享受服務

又不想要給錢

誰教你的?

一般約屋主本來就可自售,

仲介的服務期限效力三個月,在這段時間的成交才算有服務到(有吃到才要付費)

難不成買方自願等待三個月時間,花費了時間成本,再跟屋主買賣您也要管?

有能力您就簽回專約 或是 有能力您就幫屋主成交

口氣讓人反感

Clalala wrote:
原來你吃飯都不給錢的啊?

又要享受服務

又不想要給錢

誰教你的?
YO
可以自售你就自己去找

不要什麼利用完就嘴巴擦擦說沒事

這種厚臉皮的人才令人反感
補充一下

我完全同意可以自行找屋主洽談

我不同意的只是所謂"不該有的仲介費"

不管是不是從業人員

其他行業也一樣

"我覺得你不應該領錢"

什麼感覺?


吃飯本來就要給錢

不想給錢可以不要吃飯或者要自己選擇其他吃飯的方式

不用牽扯那麼多法規

要避過法規的方式太多了

自己覺得過意的去就好

版大透過仲介
又透過租屋網
找到了你心目中的夢想屋~~很有緣份的感覺
但我個人認為不一定討的到便宜
屋主知道你有此需求~他不一定會降多少錢
基本上你還是弱的那方~看你的議價能力吧
有房仲處理不一定吃虧多少~該賺的還是給人家賺
(賺多賺少不在此筆戰)
很多地方的成本說不定你沒有看到
更何況~屋主為什麼要等你三個月
說不定你極限是800萬
仲介公司幫他找到肯出900-1000萬的客戶
那屋主何必等你?
左腳才拔出稻田 右腳又踏入泥地
我是認同該給人賺還是要給

我去年買跟今年賣的(換屋)都是有付服務費的(不同房仲公司也都是一般約)

我是認為三個月過後就沒有什麼利用不利用的問題

只是就樓主的問題提供意見
YO
有專任約的話 就跟屋主談到一個二邊可以接受的價錢

等三個月後就可以成交了

如果價格很硬砍不動 而你們又很想要那間房

那不如給仲介處理就好 流程都幫你們跑好 省去跑來跑去的麻煩

給人賺點錢天經地義
undefined不是只有等三個月而已,事實上只要經過仲介帶看就算三個月過後還是要付仲介費,有這樣的判例喔,跟各位分享.

看合約吧

合約若是制式的,上頭都會有這條2或3個月限制

不可能跳脫合約去判例,不然誰敢簽約啊? 多恐怖

hawk_shen16888 wrote:
事實上只要經過仲介帶看就算三個月過後還是要付仲介費,有這樣的判例喔
YO
跳過這些不說

如果房子夠好

說不定等不到三個月

屋主就歡喜成交了

你可能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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