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月星舞 wrote:
情況是這樣的...我家是E
原本有5人共同持有甲(建地).乙(農地)兩地(兩地相鄰),
其中A持有甲1/2.乙1/2,
B.C.D各持有甲1/8.乙1/6,
E持有甲1/8,
不久前B將甲1/8.乙1/6出售給F,
現在F上法院要求強制分割,
請問以下事項
1.受告知訴訟人是做什麼的?
2.有提供分割方案,但是只有ABCE的名子和規劃道路,
沒有F?也沒有留白的地方?這是怎麼回事?
3.對分割方式有異議,要如何提出?又要提出什麼?
(自己畫一張分割方案法官會考慮嗎?)
目前可確定所有人都有分割的意願,
但是BCDE的祖厝(違建,但有人住)在甲地上,
現在怕法院剛好分割到有祖厝的地方,
所以上來請教各位,謝謝!!
補充:ABCDE都很窮,所以不可能向F購買回來,
地不大,位置也不好,所以建商也沒興趣。...(恕刪)
1.F買了B的土地?有通知其他所有權人執行"優先購買權"嗎?您有收到通知嗎?如無,買賣契約無效。
2.F如要求分割,必需要土地所有權人,只有"債權"也沒這資格。
3.甲地跟乙地,一個是建地(丙建吧?),一個是農地,因土地所有人不同,分割情況也會不同。
4.土地分割跟地上物之處理是兩回事。如只是違建(尤其是農地),法律上可要求分割前拆除。
5.執行判決分割,你可以提供意見的,但法官接不接受那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判決分割會很久不是沒有道理的,要做到每個持有人滿意本來就不容易

以上是我知道的,如有錯誤請網友更正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