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寓設電梯 最高補助45%
2015-04-20 07:14:34 聯合報 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政府開放讓老公寓住戶採用個人住宅用升降機(電梯)、放寬申請建築執照同意門檻,營建署表示,若基地符合地方政府所定都市更新自治規定,並循都市更新條例程序,採整建維護方式進行,住戶最高可享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補助費45%。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全台屋齡逾20年老舊公寓有351萬戶,加上台灣逐漸邁入高齡社會,5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的需求增加。

為解決老舊公寓法定空地不足以設置一般用升降機問題,內政部今年3月9日放寬升降設備規格,5樓以下公寓可採用CNS14328個人住宅用升降機,機廂底面積在1.1平方公尺以下,機坑深度僅55公分,比一般用升降機節省空間。

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表示,今年2月已經通過新法令,未來只要土地或建築物共有人過半同意,或建物土地面積三分之二以上持有者同意,就可以增設升降設施。

王榮進表示,5樓以下建物若想增設升降設備,可不受鄰棟間隔、前院、後院、開口距離等限制,行政程序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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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只要土地或建築物共有人過半同意,或建物土地面積三分之二以上持有者同意,就可以增設升降設施。
-->1F用不到電梯,還要犧牲電梯空間給2F~5F的住戶用?1F住戶是否會揭竿起義呢?
文章關鍵字
當然不公平...但是....通常1F住戶佔用情況更嚴重...這樣公平嗎?
雖然我看屋也想要買1F公寓......=..=
我家是四樓公寓
這樣是不是只要兩戶同意
就可以增設電梯呢??
kaots wrote:
老公寓設電梯 最高補...(恕刪)
kaots wrote:
1F用不到電梯,還要犧牲電梯空間給2F~5F的住戶用?1F住戶是否會揭竿起義呢?...(恕刪)

如果有地下室,1F就用得到。
電梯用地,若是1F專有或專用,那一定要1F同意才可以。
若是公有公用,那就沒所謂公平問題了。
電梯有一種叫落柱不落地的,幾乎不佔1F空地(只有一根柱子落地)。
基於1F的權益和照顧長者兼顧,可以考慮。

sunyearhuang wrote:
電梯有一種叫落柱不落地的,幾乎不佔1F空地(只有一根柱子落地)
有這種東西
請PO上來給大家看看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christ0115 wrote:
我家是四樓公寓
這樣是不是只要兩戶同意
就可以增設電梯呢??
看起來是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還真的有
來源:新北市政府電梯補助相關網站


christ0115 wrote:
我家是四樓公寓
這樣是不是只要兩戶同意
就可以增設電梯呢??


只有兩戶同意那並沒有超過一半,應該要三戶同意才有超過。
zero彌生 wrote:
還真的有來源:新北市...(恕刪)

Yap!一二樓使裝設升降輔具替代,不會變成二樓不同意的情況。
我的案例:5樓全數通過但是會佔到新北市政府的地 也不知道該如何進行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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