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和解.就不解釋了
想請問,如果真的沒有新品可以做更換
一般來說應該做到什麼程度才是負責任呢?
辦理退貨是可接受的嗎?
還是廠商退款但不退貨給他們可接受嗎?
還是退貨退款後需額外賠償多少錢呢?

(當然其實我知道奇摩子的問題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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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216303 wrote:
怎樣叫負責喔很簡單啊...(恕刪)


聽起來還蠻合理的
賣方偷雞失敗,做點賠償也是應該的
我會覺得,有時候賣東西的人也挺可憐的,因為之前所訂定的消保法讓消費者網路購物退貨太方便了

這些前人所退貨的商品,你願意接受用新品的價格買回來使用嗎? 應該不會願意吧,那些賣東西的好像還蠻可憐的

我覺得,網路購物可以有七天的猶豫期(非打開來使用的鑑賞期),若未拆封使用,可以於這個猶豫期間內,無償要求廠商退貨處理

但在網路購物時,如非新品不良等因素,只因不喜歡或是不適用者,收到物品拆封使用過而想要退貨的,應該支付給廠商15%左右的整新費用

而客戶退貨過的商品,不應該以新品的名義來販售,應該表明是拆封福利品或是展示品等名目,提列比較低的價格,來讓願意用較低價格買拆封客退商品的消費者

如果廠商把回收退貨的商品拿來販售,卻未註明清楚是客退福利品的話,應該有違犯詐欺的嫌疑,相關單位應該要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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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一下後續發展....是說momo的好像3c產品的爭議好像一直都不少
雖然它們產品有時候比較便宜但也讓人怕怕的了
kf216303 wrote:
怎樣叫負責喔很簡單啊...(恕刪)


沒標是拆封新品是廠商的錯啦
我也懂收到貨感受不好
但你在PTT說你買的時候一台21K
叫廠商直接換一台39K的............也蠻猛的XDDD
kf216303 wrote:
我的購買網頁.目前已...(恕刪)

打對台的pchome也有賣這台也是29900
不過他有標明是整新機(雖然用詞有點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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