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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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昨通過將國民黨立委朱鳳芝等人所提的「有線廣播電視法增訂第74條之1條文草案」付委審查。草案明訂上述盜接行為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不法業者也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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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統業者陳情下,國民黨立委朱鳳芝等人因此提案,指目前國內有線電視盜接戶占全台家戶總數約15%,高達114萬戶。電視系統業者認為站在使用者付費的角度,偷接水電得受刑法規範,偷接電視也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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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接第四台以後要坐牢了!

看無線數位電視就好了,有線台有的時段在學無線台,播賣藥的廣告,也有播跟無線台一樣的節目,
不過沒電影台可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