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舉證問題本來就是法律...(恕刪)
你在寫詩詞嗎?沒幾個字也要空一行
還是要洗版?
這裡恐怕都比你還懂法律
不過請您作文編輯先學一下,感謝~
大鼻 wrote:
如果是你跟你朋友同一台車款 你的有異音 他的沒有 和泰說車子正常 接下來你會怎麼做?約你朋友的車一起去和泰嗎?還是?
[email protected] wrote:
小弟希望再不打官司的前提下處理,當天調解會,小弟告知和泰:我們雙方找一個有共識的鑑定單位,法院會採信的汽車公會,如果檢查出沒問題,和泰當然不用維修,也不用付鑑定費,小弟還會發文跟和泰道歉。但如果鑑定出有問題,希望和泰負責維修+上鑑定費用。和泰聽到直接拒絕,還要調解捨?您一直叫小弟提告提告,調解會就是出來協商,打官司前最後一步,小弟把協商過程講出來,您一直要小弟舉證舉證提告提告,不是很搞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