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松柏街79號肇事逃逸車輛~請好心人志提供車牌(防止"葉少爺"事件一再發生~)

我會比喻葉少爺事件,是單純的指肇事者是酒駕,如果今天撞到的是人,不是車,大家就會把注意力放在那位酒駕的肇事者身上,針對此事件,我很清楚停黃線的規則,我上來只是單純的要大家提供肇事者的車牌,並不是要上來聽批判,對此事件,我不再發表認何意見,如能幫忙的,我很感動,如想批判的,就隨便你們,事非對錯大家都知道,但批判別人前,先想想自己是否說的比做的多。
county wrote:
畫黃線 是為了讓開車...(恕刪)
笨蛋99

lieg79 wrote:
我會比喻葉少爺事件,...(恕刪)


7點之後不是可以停黃線嗎
還是我訊息有錯

看起來是三菱 小福 鲶魚頭
延逃逸方向調監視看車牌


車子應有保險
讓保險去追就好了

樓主大家都不想提到那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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