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21 wrote:各位:我向東南旅遊...(恕刪) 任何一家都無解其實旅遊合約經過這麼多年來發展已經算是蠻完善的了合約裡絕多大數是對消費者有利的條款只有一條是保護旅行社就是以最終發的行程為主這是保留旅行社的彈性前兩年日本暴滿時一堆訂不到飯店,行程第一天改第四天、第三天變第五天為了是要配合飯店的訂房跟用車時間(許多國家遊覽車都有嚴格規定)才會看到一般行程上至少會寫三家以上的飯店跟這條但書今天旅行社依照合約給你他該給的東西並無不對之處當然這調動影響你的計畫可是今天就算是上品保、到法院都一樣建議想辦法把他出掉能減少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