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ghtcsf wrote:Why? 我又沒有領便當也沒有領錢?我有IE了,而且開了一年多了,幹麻要開他的車?您這麼替他著想,應該義務幫他測試的? 想說你比所有人替樓主花時間打字應該很熱心說…結果使勁推唉~我看錯人了…哭哭
FLY-JEANS wrote:應該是意美還沒抓到...(恕刪) 這180天有可能是放寬了,而不是限制。但是所謂的相同原因,這就是談判上的問題。不過我門其實不知道雙方之間是怎麼談的。也沒有人去問意美是不是這樣談的了。所以要這樣評論也是有點不容易的。
knightcsf wrote:http://www...(恕刪) 如果你連""發現車輛問題後6個月內,車齡5年內"這句話的交集聯集都看不懂,那我也不必浪費口水.另外,你怎知樓主律師不會主張我說的條文?
yzchen wrote:想說你用鍵盤打那麼...(恕刪) 我的熱心只是希望大家把 「契約」約定或者說是限制,也放進去,而且也考慮現實的狀況,畢竟批評要有真實的基礎作為比較的基準。大家很熱心的讚聲並不一定有用,而且可能會導致反效果,真正有用的是提出真實的案例讓樓主可以援用的。這比較能說服拿契約當盾牌的車廠吧。我打字很多是因為我畫多阿 yzchen wrote:想說你比所有人替樓...(恕刪)
台灣國0818 wrote:如果你連''發現車...(恕刪) 那的確是我沒有看懂,如果有這種帝王條款,樓主就不用還要跟對方談。因為這一談就沒完沒瞭。對了,可否將您所謂的法律的條文可以告訴大家是在哪個法律的那個條?或者是哪個判決或是哪個判例裡說的?這種法律總是有點依據吧?
看到這事件挺矛盾的!原由我也有一台四代小森XT,車子出廠時間今年3月,交車日還比樓主早一個多月。如果開這台車出門時,車上都是攜家帶眷的,所以出門時的責任壓力特別大我也能了解!當時購車前也看過試乘無數台車,相信您也是萬中選一!感覺得到樓主超級不爽,任何人遇到一定也是氣到跳腳。第一次熄火故障燈號全亮,車子電腦感應到偵錯而動作做出反應。所幸還好是在匝道上而平安無事,若發生在高速公路上就非常危險了。自己開過的車裡面,森林人不敢說是最好但也稱得上是一台最適合家庭的車之一!台灣國產車哪一台測撞能拿出來比?這次發生的故障事件車友深感同情,希望台灣代理商意美可以認真一點處理。技師有插頭沒插好插錯這種事情發生,也可能造成車輛熄火發生事故!其他車廠新車也是會顧路,而且搞不好都在參加普渡了…算是不幸中的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