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日桶裝瓦斯(20KG)即將耗盡,故有另購第二桶預備的打算..
原始觀念:去年開小吃店,20KG兩桶押金共2.4K(瓦斯行開立估價單以證明),瓦斯費另計。
今日想說買小桶的(5KG)備用就好了,結果:
問:請問押金是多少
老闆娘:押金?沒有阿,就一起賣你1K。
問:那到時候我桶子沒用了,不是該退我押金?
老闆娘:沒有,現在很多人搬家都是桶子一起搬走,如果你要退,我也只能退你一點點!
OS:一點點?
問:阿一般買瓦斯當然會繼續叫阿,送瓦斯來通常都是一桶換一桶不是,用不到了當然是退還空桶退回押金阿!
老闆娘:我以前住日本都是買兩桶還要付檢測費..........
OS:妳住日本關我啥事?這是台灣!
後面又拉里拉雜說了一堆,最後當然是沒成交!
想問:是我觀念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