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頂樓住戶,一接房子,因前屋主的天花板用甘蔗板處理,我將它全拆,剛好連下幾天大雨,清楚哪漏水,有做打針處理,便沒有漏水問題。管理中心前幾年做了大規模頂樓防水,沒做還好,做完更慘,每年都要來漏水一次,隨然管理中心有找來防漏處理但沒成效 ,每年都要再去管理中心登記處理,想請問管理中心做了防水工程,導致我的屋子原本漏水問題已無,做完防水後產生新的問題,有什麼好的方式請求屋損,謝謝。


頂樓是共同區域
所以修繕的是管委會嗎?
基本上應該是同棟住戶要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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