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這一篇:莫拉克颱風來襲,特別就與納稅人關係較為密切的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減免規定,籲請民眾如遭受災害損失時,在一邊清理的同時,還記得要順便拍照及在30日內填妥災害減免損失申請書,並檢具損失清單及鄰里長證明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損失。稅捐處進一步表示,房屋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的房屋,免徵房屋稅,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可以辦理減半徵收房屋稅;此外土地方面若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娛樂稅部份,可申請扣除因颱風來襲而未能營業天數的娛樂稅,稅捐處將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另外汽車、機車(機車151cc以上)因颱風來襲而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時,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要記得儘速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再檢具監理單位所核發的證明文件,向該處申請退還因颱風災害未能使用該汽、機車天數之已繳納使用牌照稅,稅捐處將儘快辦理退稅。稅捐處提醒民眾如有任何不明瞭的地方,可撥該處服務電話:8952-8200洽詢。另有關所得稅、營業稅等國稅相關部分可洽詢國稅局電話8953-500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