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43年老公寓的頂樓被樓下安裝加壓馬達

steve_lee wrote:
(5) 老華廈的6F屋頂原本在雨天就會有漏水,5F常常明示/暗示說是晚輩6F的屋頂漏水,導致5F他們天花板有漏水、牆壁有壁癌...等。

5樓天花板漏水或壁癌應該是,6樓的管線或浴室地板破裂或是外牆裂痕才會漏水到5樓天花板吧!
可以從你屋頂漏水到樓下天花板,那你家漏水不就像瀑布一樣

如果是你家地板破裂或水管破裂的話,應該是你要負責維修好
既然妳們有管委會你家屋頂漏水,是管委會要負責修理吧怎麼會放著不管呢
要裝可以,用電子式馬達,且不可以鑽地板打洞,自己另想辦法固定馬達
這樣至少噪音少,也沒鑽孔的漏水風險
請看一下你們當初買房時跟建商是否有簽頂樓為6樓管理使用

像我們買的房子當初就有跟建商簽約時,裡面有一條就是說明頂樓為5樓所管理使用

樓下1、2、3、4樓要在頂樓裝設任何設備的話,都要經過5樓同意

例如水塔、加壓馬達類的

所以例如前屋主同意樓下的裝加壓馬達,但是後來買的人不願意給樓下裝

我們是可以拿著合約要求樓上拆掉的

這種沒法測什麼分貝的,單純個人感受問題

例如我家住5樓,每天晚上我睡覺時,大約12點

我躺在床上,都還可以聽的到4樓的人在關廁所的門,電燈,拉水龍頭關水龍頭的聲音

更不用說那種加壓馬達在運作時的聲音

有些年久失修的加壓馬達,有多大聲你們是沒法想像的
原來加壓馬達的功用是強化房屋漏水....
(1) 6F並非違建加蓋。是原本就有電梯的6F老華廈
(2) 晚輩並非認為屋頂是晚輩的,平常大家都可至屋頂曬衣服、吹風、散心...等
(3) 由於是老華廈,所以長久以來鄰居間大家都有默契不在頂樓安裝固定物,即使有此意圖也都會事先詢問/徵詢
(4) 加壓馬達在夜晚時是會有擾人的低頻噪音
(5) 老華廈的6F屋頂原本在雨天就會有漏水,5F常常明示/暗示說是晚輩6F的屋頂漏水,導致5F他們天花板有漏水、牆壁有壁癌...等。
(6) 5F加壓馬達是最近才安裝的,5F之前也未曾提及水壓不足
(7) 由於是老華廈,整棟樓的水管是走晚輩的屋頂以及後陽台的牆壁中
(8) 晚輩小時候也曾經住過老公寓5F,當時候家中考量噪音影響鄰居,故安裝在自家5F後陽台,依然可正常運作,效能不減

原來屋頂是頂樓住戶的
平常開放給大家使用
是哪個不長眼的偷偷裝自家用的加壓馬達在屋頂
頂樓住戶如果不高興把空間封鎖大家都沒得用

整棟樓的水管也都是走他的屋頂的
當心被斷水
前輩您的看法與晚輩比較接近,尤其是三、四這兩點
既然頂樓屋頂是公共空間,當然不能私人設置固定物。必須由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決議且同意方可設置。
頂樓屋頂屬公共空間,那麼屋頂漏水問題理當由所有住戶分擔漏水工程繕修款。
但是實務上,老華廈屋頂漏水通常是頂樓出,各住戶願意分擔的機率微乎其微。在屋頂安裝/設置固定物時,各區分所有權人未必會告知管委會或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便自行設置。雖說在"敦親睦鄰"的原則下,這些都是給通融方便,但是很多人卻以此認知作為是正當的。


mymind wrote:在這裡問這個問題,雖然大家回答得很熱心,但是應該要不到答案吧!
原因有二,一是多數朋友不熟法規,只是用自身經驗和感覺告知,如果你找個民事律師問問就知道,很多是錯誤的說法。二是此事適合循情理方式處理較為適當,走法律你當然會站在有利的地方,但成本真的太高,就算告贏了,你也應該會在這個社區住得很痛苦吧?
建議你跟主委和五樓商量,請他安裝個避震墊和隔音罩,應該可以讓聲音大幅減小。
說說一些觀念,可以參考和查查!
1. 公寓不是只有五樓的,無電梯公寓有四樓的也有六樓的
2. 有電梯的十一樓以下多戶住宅,俗稱華廈,但不是正式名稱,就像十二樓以上叫大樓一樣
3. 頂樓是公共空間,為住戶共有,若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定同意專用權,則需共同維護,也就是說頂樓地面漏水處理是所有人都要分擔的
4. 頂樓既是公共空間,除非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同意,否則不可放置任何可能發生危險物品,包括自接水電線路,水塔,抽水機..等等。
5. 樓層間與共用壁,除非人為原因,為共用者共同分擔,若是管線漏水,則要看是專用管線還是共用管線
以上參考
大大您說的是
基本上5F天花板漏水與壁癌生成的地方,都沒有晚輩的管線經過
晚輩當初也是如此跟5F的住戶溝通,但是5F堅持己見,一直認為是晚輩的屋頂導致。╮(╯_╰)╭


rx7-94137 wrote:
5樓天花板漏水或壁癌應該是,6樓的管線或浴室地板破裂或是外牆裂痕才會漏水到5樓天花板吧!
可以從你屋頂漏水到樓下天花板,那你家漏水不就像瀑布一樣
前輩真是一針見血!

ApexPredator wrote:
只要是公設就可以不經管委會或區權會決議.私設線路,任意安裝私人設施?
再者頂樓平面及立面塗布的防水層,如何證明施工時不會造成破壞?又由誰負擔舉證責任?
連私有或專用的車位產權分明的區域,想要裝設充電樁等與他人無礙的設施,僅經由公設佈線,
要區權會同意都困難重重,有噪音及漏水疑慮的加壓馬逹,怎麼想都不可能可以這樣讓人任意為之.
另外有什麼理由,加壓馬逹一定要裝置於水源端,多的是裝設在管線末端但效果分毫不差,
樓主的隣居不會不知道馬逹低頻噪音的擾人.估計是吃定樓主才會捨易取難硬要裝設在頂樓.
剛剛收到最新消息是5F"有可能"要協商,還不確定,若有新進度,晚輩會再更新。
你要用舊觀念活著何必來此詢問? 一張起訴狀把大家找去法院雖然不好看, 但問題依規定解決, 起碼自己住得舒服, 而且以後你的意見鄰居都會"很認真聽"

steve_lee wrote:
但是實務上,老華廈屋頂漏水通常是頂樓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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