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箱內白色N相跟綠色接地都接在一起對嗎


李小小南 wrote:
以下根據屋內線路裝...
第24條(四)與第27條(五)是否衝突了?...(恕刪)


根本沒衝突到,請自行畫線路圖,你就會懂!

因為透過變壓器,已經屬於兩個不同的電源系統了!
感謝您的發表.如您所述是屬於兩個不同的電源系統沒錯.但例如自備變壓器沒有自己獨立的G,它的G往往跟一次側的G是相結.
當變壓器的G接自己的N 又跟一次側的G相連.然後一次側的G又跟N相連....那豈不是大家的N和G都相連結了?
Kudostome wrote:
如表一六~七所示,PVC管配線時2.0mm實心線的法定安培容量最大值為19。
但大家打開你家的配電箱看看2.0mm實心線配的斷路器是裝多少安培?
還有,也查查你家插座面板的規格是多少安培?
一般電源插座不能用 20A之 NFB來保護,因為一般用電插座之安規電流為15A,用20A保護,且改用2.0mm單心線,表示你家被偷工,有引起火災之風險。

標準之違法偷工 ---> 加大NFB跳脫電流,且加大線徑
正規做法為 多個15A之NFB 給多個 15A插座使用,且用1.6mm單心線即可,要共用迴路也只可以用15A NFB 來保護,不然用20A保護時,第一個插座很容易起火燃燒。
(中略)
如果真依照台灣的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全台灣應該沒一個人的家是合法又安全。


很感謝 Kudostome 大大所提供的正確的用電觀念,尤其是接地知識及做法,和我在 Youtube 所看到的英語影片的解說比較符合。

但是
20A NFB => 2.0mm單心線 => 數個 15A 插座
這種做法,K大再三提到是「違法偷工」,但是我看到的 107 年 7 月 17 日最新版的「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中的幾個條文,確實容許這樣做:

第 103 條
  分路之設置規定如下:
一、分路導線安培容量應不小於所供應負載最大電流;供應移動性負載插座分路,其導線之安培容量應不小於分路保護額定。
二、分路之設置,分路額定五○安以下採用金屬管配線時,應按表一○三選用;若採非金屬管配線或分路額定大於五○安者,其最小分路導線線徑,應依第十六條規定修正。
三、非金屬管配線在三條以下者,周溫在攝氏三十五度以下時,線徑為二.○公厘之分路導線得用於保護額定為二○安之分路。


表一○三中,對應分路額定 20A 的最小線徑中,分路導線是 2.0mm、引出導線是 1.6mm,這是在採用金屬管配線時的規定。至於非金屬管配線,第 103 條第三款,也規定在一定條件下,2.0mm 導線可以配額定 20A 的分路。

前述條文容許 20A NFB => 2.0mm 單心線 這部份,至於出線口的插座,則有第 108 條的規定:

第 108 條
  出線口所裝置之設備,其安培額定應不低於所供應負載容量,且應符合左
列規定:
一、分路供應額定三○安以上之燈座,該燈座應用重責務型者。
二、供應一個插座 (包括多聯式) 之專用分路,則插座安培額定應不低於
分路額定。
三、分路如供應二個以上之插座或出線口,則插座所供應之電器負載,應
依表一○八~一規定辦理。
四、分路如供應二個以上之插座或出線口,則插座額定應依表一○八~二
規定辦理。


依其中第二款,如果是專用分路,在 20A NFB => 2.0mm 單心線的條件下,插座就不能低於 20A,也就是不能使用一般的 15A 插座。但是家裡大部份的分路,其實都供應二個以上的插座,則依上述第四款,應依表一○八~二的規定:

其中 20A 的分路就可以用低一點的 15A 插座。

結論:依中華民國現行法規,一個分路供應二個以上的插座時,確實可以有條件使用
20A NFB => 2.0mm 單心線 => 數個 15A 插座
這樣的配線法。

這也是目前台灣各地的新建築非常普遍的配線法,不能因為這樣不夠安全,就說水電師傅「違法偷工」來造成業主和施工者的緊張關係,因為施工者並不違法(或許不符美國 NEC,但我們沒有義務遵守美國法規),我們只能要求政府修法,無論有無修法,也要加強民眾的用電安全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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