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公民 wrote:
順便問一下,日常生活...(恕刪)
如你所說如果頻率不高或不是在深夜應該也不會有人無聊到去告的.提出告訴麻煩的不只是對方.你自己也要跑很多次的.....
而且在家大唱卡拉ok的人都是頻率不高或不是在深夜.要告告不完了....
awei320 wrote:
但最後我還是認痛把房子賣掉,現在租房子在頂樓加蓋...
到最後你會發現自己會有憂鬱症,一點點聲音都會干擾你
有房子搞到租房子真的很悲哀....
ps:沒經歷過的人就不要說等你有小孩你就知道
我有小孩也不會這樣放任,小孩是無辜,放任小孩的家長是最可惡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