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也是覺得這個名目合不合法是第一要考量的,如果不合法的話不就是變相勒索??如果查出來是合法的,那就要照訂定時間之後才能開始收費,總不能在訂定之前的份也要收吧??去一間餐廳吃飯也只會收你踏入這間餐廳之後產生的費用吧??今天結帳跟你說你剛剛在旁邊小吃攤吃的麵也要收錢, 你會付嘛-"-?把人當傻瓜耍也不是這樣耍的
四季無糖少冰 wrote:誰針對你,你就每天針...(恕刪) 針對社會上這種小事就想找人家麻煩的就是要讓他覺得你很煩,閃避不是一個好辦法,讓他看到你就躲才是好辦法,他也沒有膽量弄你,但是做事情一定要合法!
在回答問題前, 先問幾個問題1. 你們社區只有35戶嗎? 否則應出席怎會是35戶.這麼小的社區?要刁的話,要問總戶數的一半以上要簽到才算開會人數2. 這項議題(收取回饋金)是否為臨時動議? 如果是的話 很抱歉 牽涉到收費, 需變更住戶規約又沒有在開會通知告知此議題是無效的.3. 就算會議通過, 也需要公告7-15天無住戶書面反對才有效, 另外也沒有寫明實施日期.這不是誰說了就算的.4. 這個回饋金(清潔費)機制, 因為牽扯金錢, 需變更住戶規約(也就是大廈管理條例下一層法律,社區的法律)必須向主管機關備查核可後才能實施.以上只有講到一些些而已, 其他的應該知道怎做了吧社區管理與會議文件撰寫有非常多的眉角, 真的要刁, 那份會議記錄有太多破綻與缺失可以講總之, 有理的,該繳的一個子都別欠...沒理的就抗到底因為那筆回饋金是不能做為因欠繳回饋金而遭追討或支付的法定管理費.無理的條文要對抗, 對住戶要和善尤其是守衛, 這樣才會讓人知道你是對事不對人.
關於這個問題繳不繳回饋金是一回事..先講合不合程序..程序有問題可以提出質疑..譬如.大樓管理委員會決議事項...經決議後還須公告..宣導..設定執行日期..獲的認同後..方予執行才合理..就向立法院一樣..仍須完成決議..公告等程序..就像乘車後座須繫安全帶這條法規一樣..也是公告..宣導了半年..才執行..這個案子好像少了這種程序..缺乏人性..再者.設立回饋金的標準在哪裡..清潔費??.工人施工使用之公電??還是回饋受噪音干擾的住戶..講白一點就是巧設明目..毫無標準..管委會必須給你們一個解釋..如果合理那就繳..不合理一毛也不需要交..再者..管委會也是服務性質..對消防..安全的維護有法定責任..對自己訂定的內規..權力可不是無限上綱..除非你欠繳管理費.管委會可循法律程序予以催繳..相對的住戶也可對管委會提出合理質疑..這樣的權力可別放棄喔...
我也是前一陣子才搬進新社區雖然管委會也是挺機車的、限制很多過最後還算是順利把該裝潢的東西完成了也很順利忍下一些不爽目前仍安安靜靜的和平相處因為你也是長住戶我想要是我,我會建議大家就和平相處吧~畢竟我們剛搬進去的就是菜鳥如果不是太誇張的要求就建議以和為貴囉!
立場硬起來管委會這種蠻橫的行為你根本不用理會明擺著就是針對你來設的個人條款施工到一半,才突然設這條規定,與你何干,他們只能去約束下一個住戶,動不了你也沒提前宣告生效日期,緩衝期等等就算跟管委會走法院你也不會輸啦(調解委員會沒啥屁用,我試過,一堆沒法律知識的阿伯,只會以和為貴,要你忍氣吞聲等等)再者,你也不用擔心會得罪到其它住戶講白一點,管委會向來都只掌權在少數幾戶手中其它住戶頂多被你吵到的那幾天心裡會不爽,過了就算了才不可能因為你裝潢的緣故,整天找你碴,又不是吃飽閒著
換個角度想管委會會為了大部份住戶的權益而收取回饋金是件好事耶雖然一開始你們會覺的受委曲~ 但之後如果其它住戶也要裝潢也是要繳相同的的費用啊~高級社區都是會有很多機車的人,會去檢舉紅線停車、路霸等等但整個環境就清爽許多了囉!!所以我覺的不要為了一點點的錢而去挑戰社區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