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an Hsieh wrote:容易產生糾紛的是獎勵車位嗎?如建商賣價...還有使用方式...(恕刪) 建商預售時法停或獎停也不見得哪種比較貴,有時法停在B1獎停在B3,那法停可能比較貴,所以還是看個案配置而定。只是獎停可以單獨買賣,所以有人拿來當投資標的,通常比較好轉手......使用上也沒甚糾紛,因為獎停本來就不能禁止外人使用,而住戶買獎停在使用上跟法停並沒兩樣,要規定法停不能外租也很困難,所以差異性並不大。
samlee wrote:造成非住戶擁有者需負擔很高昂而相對不合理的費用來達成車位外賣困難的情形。這種情況下車位就很難賣給非住戶,也沒有法律牴觸的問題。...(恕刪) 有適法性虞慮.....因為相同的停車位有不同收費標準,有沒有與法律牴觸法院判下來才知道。獎勵停車位本來就必須開放供不特定人士使用,若所有權人主張外租、外賣管委會無權干涉。
談天說地 wrote:昨天有看暸我的權狀 ...(恕刪) ysc_kyy wrote:1. 獎停:與其他...(恕刪) 謝謝解答!小弟明白了我的車位也有獨立權狀權狀上也有著明車位編號與土地持分因該也是獎停了
evanlian wrote:謝謝解答!小弟明白了...(恕刪) 有關對外車收取高額管理費請參94台上666號判決 會死得很難看至於我家建商的規劃是住戶和外賣車位共有一個小房間法定車位在小房間下 所以外賣買的都是法定車位但是法定車位共有同一個車架 所以沒有所謂固定車位的問題而住戶的則是持有獎停車位個人憑著小弟法律和工程專才 要求建商兩件事1. 獎停要發專用憑證2. 將外賣車位的出入使用大門權限定並列入其買賣合約等我考上律師 真的想來搞這塊 看來亂搞的管委會大到博士教授小到無業遊民 人人都想A一筆 官司打不完昨天 我家新主委不知如何被博士前主委洗腦一直要花律師費去收高額管理費來養一群廢物保全早知我去年就考 這筆錢我賺就好
電動車 wrote:建商的規劃是住戶和外賣車位共有一個小房間法定車位在小房間下 所以外賣買的都是法定車位...(恕刪) 建商腦筋總是動得很快,這就是所謂的見招拆招......這麼一來,不管法定或獎勵車位都能自由買賣了,高招!
sweetpotato_90 wrote:請參94台上666號...(恕刪) 可以有差別待遇但是差別待遇要有實際支出單據和合理分配費用不能只是提出預算書或完全算在某一方上而且最後一段 我真想叫我家樓上的無恥博士讀一讀先話說他還去mobile01檢舉我 敢做就不要怕人講他常無恥的說 這是管委會決議的啊 我就是要養我師母的保全但是本判決 明確的告訴大家 不是搞民粹 要用誠實信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