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誠工作室 wrote:
所謂的 "偷接" 應該是指,不經所有者同意之下,進行的行為吧!

若是 自行拉延長線 ,到 3/4F 去, 手動選擇要使用這個除非 3 個電表的所有者不同! 若是一樣有啥問題呢!


台電有法規規定

不準把用電接到申請的區域之外使用

像很多違建

都是拉旁邊合法住家的電在用

合法住家也知情

旦一樣不合法


而且一戶多個電錶用電

不小心亂接..電錶亂轉

算你的還是算台電的??
黑羽斷翼 wrote:
台電有法規規定不準把(恕刪)


亂轉肯定不行! 所以就要 使用者 自已要明白在做什麼呀!

不能拿到使用區域外? 那我把家中的延長線,拉到外面烤肉吹電扇也不行?

法條是由人說的啦!

而且像一些網友說的,不要亂切! 固定下來就行! 例如: 將冰箱、空調 固定連接到特定的電表上! 也不會發生亂轉的事!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DEAN DEAN wrote:
1樓帳單150元
2樓帳單75元
3-4樓帳單3755元

這種使用量,應該是1-2樓配一個電表,3樓與4樓各自配一個電表,就可以平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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