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誠工作室 wrote:所謂的 "偷接" 應該是指,不經所有者同意之下,進行的行為吧!若是 自行拉延長線 ,到 3/4F 去, 手動選擇要使用這個除非 3 個電表的所有者不同! 若是一樣有啥問題呢! 台電有法規規定不準把用電接到申請的區域之外使用像很多違建都是拉旁邊合法住家的電在用合法住家也知情旦一樣不合法而且一戶多個電錶用電不小心亂接..電錶亂轉算你的還是算台電的??
黑羽斷翼 wrote:台電有法規規定不準把(恕刪) 亂轉肯定不行! 所以就要 使用者 自已要明白在做什麼呀!不能拿到使用區域外? 那我把家中的延長線,拉到外面烤肉吹電扇也不行?法條是由人說的啦!而且像一些網友說的,不要亂切! 固定下來就行! 例如: 將冰箱、空調 固定連接到特定的電表上! 也不會發生亂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