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修訂「新北市辦理建築物裝修為多間套房審查原則」,2019年1月1日起,民眾要將合法房屋改裝增設廁所、浴室或2間以上套房,申請室內裝修時必須檢附樓下一層住戶所有權人同意書才能進行裝修,違者可開罰6至30萬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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