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這樣我有違約嗎??4/16更新

我的認知是...只要字面上沒有寫你要找保人的話...
你都可以不用理他.....
不知這樣的觀念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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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那一個案例應該是敗在信貸的問題....
bb123dd wrote:
本人於房屋買賣合約上...(恕刪)


因小弟受到無薪假影響,導致薪資較少,而且現在各銀行很重視風險控管,所以才會加註但書,以防萬一~~
chiugcp wrote:
照契約上的文字
只要有人貸的到八成
合約就成立
不是你個人貸不到八成就可以解約的(因為那是個人因素)...(恕刪)


那個人案子我印象是若"房屋貸款未達八成,則此合約無效,但若因個人因素則不在此限制"
會失敗的原因在"若因個人因素則不在此限制",所以板大的合約我認為不算違約
不是每個人都一定可以貸的到八成,有風險當時就是要在合約書上註明。

這就是仲介令人討厭的地方,連這種也要硬凹,不過別被他們嚇到了,你可以去諮詢一下
如消基會or....,這部分就留給其他大大來回覆了

Ps:我辦台銀房貸也沒有保人阿。
chiugcp wrote:
照契約上的文字
只要有人貸的到八成
合約就成立
...(恕刪)


這種條文, 應該不成立.
每個人的條件不同, 哪有別人貸得到, 該買方貸不到就成立的道理?
為何不寫別人貸不到, 就視為該買方貸不到?
買方可以去喊司法不公.
上次那個人就是被個人因素搞掉的
所以才要看樓主的合約
在這條附註上是否有加其他文字

雖然一開始聽起來附註很OK
等到真的要打官司時
不是我們認為合約是什麼意思就是什麼意思
上次那個合約我也以為穩穩的
誰知道後面被加一條整個敗掉
chiugcp wrote:
雖然一開始聽起來附註很OK
等到真的要打官司時
不是我們認為合約是什麼意思就是什麼意思
上次那個合約我也以為穩穩的
誰知道後面被加一條整個敗掉...(恕刪)


被加的那一條還是仲介加上去的。。。。泣

以後要改成"若銀行房屋貸款不足八成,不論是否為個人因素,此合約將自動失效"

不過基本上大家都是想要買房子的啦,我想充分跟屋主或建商告知,我想賣方應該也不至於太刁難才對。
1.請問樓主,是否有簽制式的"貸款代辦契約書",如果是有,那上頭有一條是有關保人的項目,那是對你不利的。
2.房貸屬於有擔保貸款,當銀行鑑定此擔保(房子)足夠擔保你所帶出的額度時,就不會向你要保人。
3.解決方法,
如果還是中意房子的話,試試看找其他家銀行,有幾家的審核條件較鬆散,但你自己得先審示自己所能表現出的償還能力與信用方面的條件。
如果已經沒中意的話(奇檬子壓過中意度),直接找消保官吧。如果房仲的態度已經不nice了,再灰下去,也是白費時間的。

在此還是宣導一下的,買房前還是先去找三家以上的銀行鑑價。
鑑價出來的平均值,可以讓你心裡有底,同時檢視自己的口袋深度夠不夠。
用多家的放款條件互相比較,去向銀行幫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
另外就算一家貸款被打槍,你還有其他的退路。
jenny0632 wrote:
辦房貸是一定需要保人...(恕刪)


抱歉!抱歉!誤導大眾,在此致歉!

因買過三棟房子均在本人名下,而先生理所當然的當了本人三次保人,故有此誤解。

剛才已電洽銀行了解原由,感謝網友指正。
dayucheng wrote:
1.請問樓主,是否有...(恕刪)


感謝你的回覆:
我沒簽任何"貸款代辦契約書"
如果是銀行的問題 是沒有違約
如果是個人的問題 是有
你找不到保人 所以是個人的問題
還是一樣要履行合約

銀行是否需要保人 看每個銀行的規定
有的銀行都不用
有的一定要
有的看金額或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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