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購買中古屋後全部水電翻新裝潢
僅在約4.5月鋪設室內水泥時,樓下住戶反映滴水
後來認定為水泥的水滲透(反潮?還是什麼專有名詞?),一天左右後就停止滴水、乾掉
10月入住,12月初樓下反映再度漏水
於是請設計師安排水電師傅來檢視跟試水
師傅檢測後告知樓下防水跟水管壓力都沒問題(總共來了2次)
但樓下仍不接受此說法
後來某天我們突然想看公共管道間
想說會不會是管道間漏水
一開天花板霉味很重,牆壁跟水管都是水並且滴水中
跟樓下告知會請管委會抓漏
跟管委會告知時得知隔壁號已有住戶反映漏水
抓漏結果為隔壁號8樓熱水管線破裂
告知樓下,管委會說抓漏說等隔壁8樓修好,還是漏的話再抓,因為無法確定樓下漏的水是8樓漏的
一直都持續和樓下告知管委會處理方式和進度
但期間樓下仍要求要我們賠償修繕
因為他們認定是因為我家裝潢怎樣才漏水到他家
所以樓下就寄了存證信函給我們⋯
我們也另外找了抓漏
最好笑的是,抓漏來的那天他家沒漏水了(8樓的在日前已開始修熱水管)
到現在超過一個禮拜都沒漏水了
然後
樓下還是要跟我們索賠
理由是:因為我們住他樓上,只能找我們
說不賠他,他就要走法院
我們真的是無言到爆炸
懇請大家能提供意見
結束這荒唐的紛爭
謝謝🙏🏻
備註:
樓下自己沒找抓漏,純粹自己認定是我家漏水
我們是個怪社區,1.2樓戶沒參加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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