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爲膝蓋肌腱嚴重發炎,打了三個月的消炎針一週2針,每天都固定二顆藥效較強的消炎藥,都沒比較好⋯⋯可能我稍微感覺好一點就運動反反覆覆發炎。

醫師建議我打PRP..治療我已較嚴重的膝蓋肌腱炎,也詢問過醫師診斷書的部份是開挫傷、這部分意外險能理賠嗎?畢竟一針要15000....想確認後再決定是否接受治療。
文章關鍵字
你所提到的意外險在實際上屬於險種的大類。
其細分又可分為:單純的意外險、意外實支實付險、意外住院險、意外骨折險等...
不知道你所說的是哪種呢?

若單純的意外險,那是無法理賠的。
因為單純的意外險是依照失能(殘廢)等級表來做理賠的認定,
但若是意外實支實付險,那還有可能理賠。
若不清楚自身投保的險種,麻煩將保單拍個照私訊我。
讓我來替你解答,謝謝。


意外險的"意外",絕大多數人都誤解了意外的定義。
保險對於意外的定義需要符合三項要件:
一、外來性
二、突發性
三、不可預料性

簡單的說,膝蓋肌腱嚴重發炎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引起的?
倘若是因為自身慢跑且未受外來事物撞擊而引起的肌腱發炎,
那嚴格說起來屬於"自體施力不當",非屬外部原因所導致。
自然就不符合意外的定義,那當然就不會理賠。
(不過有時理賠金額小,保險公司會通融給付。
但是不賠也是很正常的。)


再者,這也是我很少將意外險當作保單規畫的核心主因之一,
因為它非常容易有爭議性。
(不過看在他便宜,保戶有需要的話可以考慮當作補強險種)
特別當複數原因競合的情況,其結果多半只能走上訴訟一途。

畢竟人是吃五穀雜糧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疾病在身。
像是大家認為交通事故符合保險的意外定義...這點可能未必。
除非是明顯的因其他車輛撞擊的交通事故,那自然符合保險對於意外的定義。

但是有複數原因的情況呢?
我簡單舉個例子:
0+*投保300萬意外險
於某年某月某日開車自撞電線桿而不幸身故。
但經醫師鑑定死因為"心肌梗塞"。
那麼...
0+*的家屬必然會主張因意外撞擊而導致心肌梗塞身故。
而保險公司必然會主張因心肌梗塞而導致意外撞擊身故。
究竟是因疾病還是意外而導致身故,沒有人能夠知道。
最後必然就是上法院,交由法官心證。


最後,建議投保的險種盡量選擇將疾病與意外都包含在內的保險。
因為人不會無緣無故就受傷或生病,只有疾病跟意外所導致才會。
換言之,只要符合保障項目就不容易有爭議。
煩請參閱此篇:
殘扶(廢)險理賠內容
你買對醫療險了嘛?


看了上述幾段的回覆,希望能讓您了解保險規劃方向,
畢竟購買保險最重要的用意,就是將無法承受的經濟損害轉嫁給保險公司。

要提供保險方案給您參考,請再私訊告知詳細生日與性別,
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也歡迎私訊詢問,謝謝。
保險疑問請GOOGLE:【加乘保險-零加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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