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ngdiver wrote:
事情不要只用一個角...
此外,如果上下班騎機車只要20分鐘,而騎自行車要一個鐘頭......
我個人是認為,
政府應該規劃路線讓騎自行車只要花30分鐘,
而搭捷運或公車加走路只要25分鐘才對!!!(恕刪)
應該說 GDP 提升到美國的 三倍
物價保持不變 這樣人民就 無限幸福了
什麼這樣做不到
那你怎麼認為有可能 人人可以機車20分的路程
自行車30分 搭捷運公車加走路25分就會到
單單台北橋上坡 機車和單車速度就不知差幾倍了
真有這個能力 都可以當地球的球王了
還是你的意思是 因為騎單車要一小時
所以把機車道 縮減到很會堵車 也要50分以上才能到
~~沒有實施步驟的理想~~
今日名言
柯P:再開除幾個局長就會改善
完全不需要步驟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