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RS中變轉接座腦力激盪(歡迎RS的車友一起腦力激盪)

讚啦!!真是越來越有型了!!

希望能造福各位RS的車友
號外!有車友提醒!說我的轉接座有侵權的嫌疑!照片就拉下來了小弟只是一個平凡的上班族@@!所以對商場上如有冒犯的地方,說聲不是囉!當初祇是想要腦力激盪一下而已!這個標題看看就好吧!最後小弟如果單純私用應該也沒有犯法才對吧!最後要感謝某車友好心提醒!感謝
其實並不是說外表像就是侵權
那就好比原子筆,不就每一家都要抓去關了
其實只要是自己做出來的就不算侵權

再說我看你跟另一家的還是有不同之處
看外圖他好像是鎖雙邊 而版主是鎖單邊
光這一點就不能說是侵權了
如果要說你的轉接柱是圓型的
那就太超過了
那筷子不就沒造型了

更重要的 翻自網路


如果用在非營利事項或教育方面是不是也算觸犯呢?

現行著作法中自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即是有關合理使用的項目。
  合理使用的具體內容包括:
(一)立法或行政機關之重製。
(二)司法程序之重製。
(三)學校授課需要之重製。
(四)教育目的之公開播送與揭載。
(五)圖書館之重製。
(六)時事報導之利用。
(七)中央或地方機關著作之轉載或公開播送。
(八)個人或家庭非營利目的之重製。
(九)正當目的之引用。
(十)盲人福利之重製。
(十一)供試題之重製。
(十二)公益活動之利用。
(十三)為播送目的之重製。
(十四)原件之公開展示。
(十五)長期展示著作之利用。
(十六)電腦程式之重製。
(十七)第一次銷售之原則。
(十八)時事論述之轉載與公開播送。
(十九)裁判程序、機關或議會公開陳述之利用。
(二十)翻譯之合理利用。

所以用在非營利事項或教育方面是不算觸法的

版主是自己用的又不是要營利用的
所以不用怕被告啦!!

WU TECH wrote:
整體為一體成型

內...(恕刪)


看大大的圖
應是螺絲由外向內鎖逼在車身上
請問這樣在車身會留下多深的鎖痕
另看圓柱離中管好像很近的樣子
這樣裝轉接座時會不會去碰到
還是離車身遠一點,有點"阿瘦密"比較好
回應
nirvana344兄

終於看到整體的照片了!如果圓管可以再車中空!,重量應該會更好看

答:
圓管是縷空的...整根是車空心的....整體重量是0.25KG以下
整根圓柱體是空心的
外觀是實心的
內部是完全空心


回應
by gino175cm兄

『整體為一體成型』『 內部縷空』
idea很贊說!!
請問一下~這個不用鎖嗎??~
會不會鬆動呀??

答:
要螺絲固定...裝在實車測試的為我的打樣品
照片未攻牙的是"量產品"
改良打樣品所有缺陷
包含重量縮減...安裝容易...不需拆卸齒盤或避震器


回應
by 00998877兄

應是螺絲由外向內鎖逼在車身上
請問這樣在車身會留下多深的鎖痕
另看圓柱離中管好像很近的樣子
這樣裝轉接座時會不會去碰到
還是離車身遠一點,有點"阿瘦密"比較好

答:
是螺絲由外往內鎖
會留下傷痕
多少都會掉漆
但是看不到
除非你不想裝了拆卸下來
這是缺點之一
另外圓柱與轉接座與中管碰觸問題
整根轉接座可以前後搖動調整到你認為適合角度再鎖緊
這點當初設計時都有考量到
我已測試兩個禮拜
每天操車
沒出現任何問題


我還有另外一個製作方式
先保留
感謝各位先進提問



00998877 wrote:
其實並不是說外表像就...(恕刪)



你保證非營利就不算侵權嗎!之前有某大學生COPPY國外原文書也沒販售(而且還是用於學術上)最後還是被起訴了!有關專利權建議還是請教律師(在你還不清楚他人的專利之前請不要認為只要是自己作的就不算違法)
討論上常有很多熱心的網友給意見,但通常只是個人見解,所以囉!法律問題還是請教專業人士以免處法後後悔莫及(你想發生問題時找的是版大你,還是其他網友呢?)


嘿!葉魚大出來說話了阿!您的話中肯!我接受!對於像我不懂法律的人來說是有討論的空間,雖然是自己做的!但是人家敢玩專利這東西!不管怎樣先搶先贏還是贏!之前我的照片有看過的人看看就好吧!自己做的東西還要偷偷摸摸的感覺好像怪怪的@@,最後為了怕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要討論就用文字就好啦!一看成品私底下PM就好了!以上
nirvana344 wrote:
嘿!葉魚大出來說話了...(恕刪)

挺悲哀的!...發表個DIY作品就被「警告」。
君大!來告小弟我吧~^^。
開玩笑的!君大的V夾轉接座設計的真的沒話說...連幫我後續簍空/陽極的日本店家都說設計的很棒。
在XTR V夾的惡操下...依然十分勇健沒解體喔!




順便也回應私下PM給我的朋友:
1.成品請自行找君大購買。
2.要簍空?陽極處理等...亦請自行處理。
pocginh06 wrote:
你保證非營利就不算侵...(恕刪)



我想閣下所言甚重了.copy原文書(原文有所謂的版權宣告)跟此事應該是不一樣的吧
而其一比較模糊的地帶就是只要有超過百分之5的相異之處就不構成抄襲的問題...
我覺得若是車友能自己運用自己的idea去設計安裝而非一比一copy何來侵權
若是做出來的比現成的來的更精準或是機構完全不同那又何來抄襲.......

如果照禾x的理論來說的話....腳踏車是誰發明的或是摺疊車是誰發明的.還是再縮小一點範圍好了
腳踏車安全帽上面的通風洞是誰發明的....安全帽上有洞的只要不是發明者.全部抓去關起來喔.......

汽車改裝中只要有一家做高低可調的避震器那其他家就不能做了嗎.....
這樣會不會太誇張太嚴重了........

玩車就是希望能資源分享也是大家參加此一團體的共同目的不是嗎...
哪裡的東西便宜..哪的服務好..哪的物品品質好..大家要的不就是這些嗎............
當然營利是重要的.但我覺得服務覺對是最佳的品質...你說呢................



pocginh06 wrote:



你保證非營利就...(恕刪)


說真的,我是不懂法律
如果有誤導到大眾的話
我說聲對不起

但有些東西如果不改良那來的進步呢
自己的想法在加上加工怎算侵權呢
這方面也許真的要去問律師吧

葉大自己本身也有在玩車改車
自己做的改件相信在網路上也看的到類似成品
這樣如果別人早一步比你研發出來
那你不就不能做了

我想關於這方面還是請專業人士來評論吧
我也還是來想想自己要怎麼做轉接座吧
等做好再來看能不能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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