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俱樂部聯賽僅限團體報名,在版上看了好久發現大桃園小惡魔人才濟濟,請問你們都是投靠車隊報名?還是飲恨沒參加活動?我是老頭子菜鳥,不知各同好有無相關資訊?或已有現成車隊可以號召桃園惡魔眾高手相聚參加熱鬧一下。

請參閱:http://www.cyclist.org.tw/webpic/1264132775.pdf

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
2010 全國俱樂部聯賽賽制辦法
Let’s race for performance
修改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八日
第一章總則
一、「2010 年度全國俱樂部聯賽賽制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適用於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於2010 年所主辦或承辦之自行車競賽活動,作為各場次賽事執行及年度積分計算的基礎標準。
二、本辦法制定的目的,在於推廣自行車競賽活動及提升實力水準,鼓勵菁英選手、市民各年齡層人士與女性車友投入,為個人及俱樂部設立目標,並作為年度排名獎勵的依據。
三、車隊註冊可使臺灣越來越蓬勃的自行車競賽活動,能兼具專業化與全民化之推廣重點,擬以本辦法鼓勵全國俱樂部、車隊辦理車隊註冊,協助團隊健全穩固發展與管理,亦期許透過「車隊註冊」健全國內俱樂部、車隊生態,使臺灣自行車運動能朝向新里程、新秩序邁進,達到永續經營的願景。
四、透過車隊註冊的制度,穩定車隊與選手之間的關係。選手流動率降低之後,各俱樂部車隊可以更安心的為隊員安排賽務、訓練等服務工作。讓每一個車隊都能夠兼顧向上提升的〈菁英〉面向與推廣運動的〈市民〉面向。
第二章車隊註冊
五、註冊對象:凡對自行車運動有興趣之團體。
六、註冊費用:免費。
七、註冊方式:線上註冊:www.cyclist.org.tw 新網站登入註冊個人會員資料及車隊俱樂部。
八、註冊規定:
(一)車隊註冊至少需有五位(含)以上之選手登記,同場賽事需有二位(含)以上隊員出賽,菁英車隊 R1、R2 每隊限制最多九位(含),市民車隊 R3、R4 則不設限。
(二)車隊註冊後,可以隨時向本協會通報增加新的隊員。未通報之新進選手,其個人積分不計入團隊積分。
(三)車隊註冊後,若所屬選手有轉隊需求時,需經雙方領隊同意並由雙方車隊同時提出申請始為有效。(若有其他因素,選手得以個人方式報名,唯個人積分不計入團隊積分計算)
(四)未依前述規定辦理之俱樂部、車隊,不列入各單站賽事團隊成績排序與年度團隊積分計算、獎勵對象。
九、車隊禮遇:
(一)享有各單站賽事團隊成績排序與年度團隊積分累計、年度團隊冠軍獎盃之獎(二)車隊所屬選手基本資料建入本協會競賽資訊管理系統中,俾便縮短各車隊團名與現場檢錄手續。
(三)本協會網站將建置車隊介紹與基本資料專欄,提供註冊車隊介紹俱樂部車隊織及活動賽事紀錄等,供民眾上網查詢所在地之車隊資訊。
(四)為提高賽事水準與安全,將不定期以車隊為對象,辦理車隊座談、安全教育隊成長營、運動保養、裁判教練講習、補給車技巧…等課程活動。
(五)提供相關課程之開課資訊,提升車隊整體對賽事規則與注意事項之瞭解。
(六)加強對車隊團體之的服務,如協辦團體優惠保險、法律服務及協助開辦各類座、教育訓練等。
第三章賽事項目、分級與分組
十、賽事項目
(一)公路賽:分為公路車組與登山車組
(二)公路繞圈賽:公路車組
(三)團隊計時賽:公路車、計時車
十一、賽事分級
(一)各項競賽活動依路線里程及難度劃分為:
A 級-競賽路線總里程80 公里以上或爬升1000 公尺以上。
B 級-競賽路線總里程50­80 公里間或爬升500 公尺以上。
C 級-競賽路線總里程50 公里以內或爬升500 公尺以下。
A、B、C 各級積分方式如後。
(二)如遇特殊賽事時,大會將另斟酌路線距離、坡度、難度等客觀因素調整賦予等請詳各賽事簡章公告。
十二、選手分組
(一)菁英R1:RE 組/19 歲以上,民國80 年(含)以前出生者(1991)
凡具有UCI 認定三級以上職業選手資格,以及 2009­2010 曾參加亞運、亞奧運、世界盃、亞洲錦標賽之選手等,於2010 年度出賽時,皆需報英R1 參賽。
(二)市民菁英R2:
(1) RE19 組/19­29 歲,民國70­80 年(含)出生者(1981­1991)
(2) RE 30 組/30­39 歲,民國60­69 年(含)出生者(1971­1980)
(3) RE 40 組/40­44 歲,民國55­59 年(含)出生者(1966­1970)
2009 年度全國俱樂部聯賽成績優異之市民組選手,於2010 年晉升為市民菁英組。以及2009 市民菁英組選手(附件:詳網站公告),於2010 年度出賽時,需報名市民菁英參賽。
(三)市民分齡R3:
(1) RM15 組/15­18 歲,民國81­84 年(含)出生者(1992­1995)
未滿19 歲須於賽前進行驗車,不得使用過重齒輪比,最大傳動比是7.93 公尺。
(2) RM 19 組/19­24 歲,民國75­80 年(含)出生者(1986­1991)
(3) RM 25 組/25­29 歲,民國70­74 年(含)出生者(1981­1985)
(4) RM 30 組/30­34 歲,民國65­69 年(含)出生者(1976­1980)
(5) RM 35 組/35­39 歲,民國60­64 年(含)出生者(1971­1975)
(6) RM 40 組/40­44 歲,民國55­59 年(含)出生者(1966­1970)
(7) RM 45 組/45­49 歲,民國50­54 年(含)出生者(1961­1965)
(8) RM 50 組/50­54 歲,民國45­49 年(含)出生者(1956­1960)
(9) RM 55 組/55 歲以上,民國44 年(含)以前出生者(1955 以前)
(10) RW20 組/女子組29 歲以下,民國70 年(1981)以後出生者
(11) RW30 組/女子組30­39 歲,民國60­69 年(含)出生者(1971­1980)
(12) RW40 組/女子組40 歲以上,民國59 年(1970)以前出生者
(四)入門推廣R4:
公路車組:RX 組/限用標準彎把公路車,不分齡、不分組
登山車組:限使用平車把手、26*1.5 以上之外胎(含1.5 外胎)
(1) MM15 組/15­18 歲,民國81­84 年(含)出生者(1992­1995)
(2) MM19 組/19­29 歲,民國70­80 年(含)出生者(1981­1991)
(3) MM30 組/30­39 歲,民國60­69 年(含)出生者(1971­1980)
(4) MM40 組/40­49 歲,民國50­59 年(含)出生者(1961­1970)
(5) MM50 組/50 歲以上,民國49 年(含)以前出生者(1960 以前)
(6) MW 組/女子組15 歲以上,民國84 年(1995)以前出生者
(五)分組說明:
(1) 菁英R1(男子19 歲以上),市民菁英R2(男子 19 歲以上,分RE19、RE30、 RE40 歲組),市民分齡R3(男子15­55 歲,每五歲一組、女子組分 RW20、 30、40 歲組),入門推廣R4(登山車組男子15­50 歲,每十歲一組、女子組,公路車不分齡)。
4
(2) 以上各組得獎選手若使用非大會規範之車種,大會有權要求驗車並取消其得獎資格,該獎項由其他同組選手遞補。
第四章賽事積分及運用
十三、賽事積分
級數類別績分 1st 2nd 3rd 4th 5th 6th 7th 8th 9th 10th 11th 12th 13th 14th 15th 16th 17th 18th 19th 20th
團隊計時賽 30 25 22 20 18 16 14 12 10 8 完賽 5
R1、R2
總排名
20 17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3 3 3 3 3
A
分組排名 15 13 12 11 10 9 8 7 6 5 完賽 3
R1、R2
總排名
18 16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2 2 2 2 2
B
分組排名 13 11 10 9 8 7 6 5 4 3 完賽 2
R1、R2
總排名
16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1 1 1 1 1
C
分組排名 12 10 9 8 7 6 5 4 3 2 完賽 1
(一)各分組報名人數未滿十人者,該組積分減半,未滿三人而有在時間內完賽者,給予分組完賽積分。
(二)菁英R1、市民菁英 R2、市民分齡R3 給予分組排名積分獎勵。另菁英R1、市民菁英R2 合計總排名,給予總排名積分獎勵。
(三)參加者於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比賽且未得積分者,給予完賽積分。入門推廣R4(公路車組、登山車組、輪椅組、兒童組)僅給予完賽積分獎勵。
(四)公路繞圈賽,將給予前六名或前十名之分組積分,無完賽積分。
十四、積分的運用方式
(一)車隊積分:限定有申請車隊註冊之團體
1 .單場車隊排名
菁英車隊:以菁英R1、市民菁英R2 註冊車隊及其所屬選手,於單場次賽事中所獲得的總排名積分、分組積分、完賽積分加總後,依高低順序排名。
市民車隊:以市民分齡R3(含入門推廣R4 完賽績分)註冊車隊及其所屬選手,於單場次賽事中所獲得的分組積分、完賽積分加總後,依高低順序排名。
2 .年度車隊排名
菁英車隊:以菁英R1、市民菁英R2 註冊車隊及其所屬選手,於年度內參加的所有賽事中,所獲得的總排名積分、分組積分、完賽積分加總後,依高低順序排名。
市民車隊:以市民分齡R3(含入門推廣R4 完賽績分)註冊車隊及其所屬選手,於年度內參加的所有賽事中,所獲得的分組積分、完賽積分加總後,依高低順序排名。
5
3.未申請車隊註冊之團體,不列入單場及年度團隊積分與獎勵範圍。
(二)個人積分
1.年度個人排名
個人於年度內參加的所有賽事中,所獲得的公路車組總排名積分、分組積分、完賽積分加總後,依高低順序排名。個人積分之累計不受車隊影響,公佈排名表上之隸屬車隊為該選手該年度參賽所註冊之車隊。
2.年度分組排名
個人於年度內參加的所有賽事中,所獲得的公路車組總排名積分、分組積分、完賽積分加總後,依高低順序,分組加以排名。
3.公路繞圈賽,分組給予前六名或前十名之分組積分獎勵,無完賽積分。
第五章競賽規定與獎懲
十五、競賽規定
(一)採用國際自由車總會之正式競賽規定(UCI Cycling Regulations,Part II: Road Races,version on 07.12.09),此外考量安全需求,本協會得增列其他條款。
(二)所有參賽者限使用公路車或登山車、需有完整之煞車系統。公路車組限用標準彎把公路車;登山車組限使用平車把手、26*1.5 以上之外胎(含1.5 外胎);所有車輛禁止裝設休息把、計時車牛角把、立車支架、火箭筒,全封閉式之碟輪、刀輪亦不可使用。
(三)未滿19 歲須於賽前進行驗車,不得使用過重齒輪比,最大傳動比是7.93 公尺。
(四)選手規定佩帶自行車安全帽,全程穿著標準有袖之自行車服裝、車褲。
(五)公路賽交通管制隨主集團實施單向動態管制,嚴禁參賽者跨越雙黃線逆向騎乘,如發生意外由選手自行負責,並將取消該隊團隊成績。
(六)於 A 級公路賽中,各隊補給車如需超越競賽集團時,應遵循裁判長之指揮,補給車超越後不得刻意減速慢行指導選手或於集團前方進行補給。
(七)大會通訊之無線電對講機(頻率暫定為145.900),非必要時不得佔用亦不得作為隊車與選手間之聯絡頻道。
(八)賽事將嚴格執行沒有賽事選手標示者不得混雜於競賽車隊中以維安全。
(九)菁英組、市民菁英組選手關門時間限制10%­15%,亦不得干擾市民分齡組之競賽公平。
(十)本聯賽使用日本專業晶片系統處理選手成績,所有選手成績以晶片成績為準,晶片未依規定裝置或遺失將不給予成績,請選手妥善裝置保管。
(十一)起點設有晶片感應區,作為選手出發檢錄之用途,所有選手都需依梯次順序經過該感應區並留下出發紀錄,始有競賽成績排名。
(十二)夾帶他人晶片為犯規作弊行為同時也嚴重干擾終點成績作業,若有發生夾帶晶片情事,除同時取消夾帶晶片者及被夾帶晶片者之成績外,並扣除該隊團隊績分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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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或未遵守競賽規定及大會裁判指示時,除取消選手競賽資格外,得逕行扣除該隊團隊績分3 分(得連續處罰),並於成績表中加註公佈。
十六、獎勵方式
(一)年度獎勵
1.年度菁英車隊團隊排名前十名,頒發團體榮譽獎盃。
2.年度市民車隊團隊排名前十名,頒發團體榮譽獎盃。
3.年度公路車菁英總排名前十名,頒發個人榮譽獎盃、年度冠軍車衣。
4.年度公路車市民總排名前十名,頒發個人榮譽獎盃。
5.年度公路車各分組排名前十名,頒發個人榮譽獎狀。
6.年度登山王,頒發登山王榮譽車衣。
7.年度衝刺王,頒發衝刺王榮譽車衣。
(二)特殊獎勵
1.登山王:單站設立登山王搶分點,不列入個人積分及車隊團體積分。年度累計各
場次獲得積分之冠軍,為年度登山王頭銜。
2.衝刺王:單站設立衝刺王搶分點,不列入個人積分及車隊團體積分。年度累計各
場次獲得積分之冠軍,為年度衝刺王頭銜。
級數獎項 1st 2nd 3rd
登山王 9 7 5
A
衝刺王 9 7 5
登山王 6 4 3
B
衝刺王 6 4 3
登山王 4 2 1
C
衝刺王 4 2 1
第六章附則
十七、身體狀況如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癲癇症、氣喘等,有上列疾病者不適合參加本活動賽事,賽事過程中如有,身體不適、請馬上到路邊休息,切勿超出個人身體負荷來競賽。
十八、全國俱樂部聯賽各場賽事均為參加者投保最高額 200 萬之公共意外險,保額不足者請自行投保。
十九、本協會有權視執行成效與活動性質適時修正本辦法使其更臻完備,正式辦法公布於本協會網站及各場次競賽活動簡章中。
二十、本協會有權決定所舉辦之賽事活動是否列入年度積分之中,請留意本協會所發佈的賽事活動公告及各活動簡章。
二十一、本辦法自公布日施行。



2277TQ
TQ{是何意思呀?}
PO~~ RM 40 組/40­44 歲,民國55­59 年(含)出生者(1966­1970)
45歲還是一尾{活龍}啦!
騎士協會的用意不錯滴!....
車隊是個好目標的象徵.協會也好統計年度積分.車隊間也能有{良性競逐}!
只要你找一個離你較進的地區性車隊.加入他們{車隊一定很歡迎的}.!
1-車隊中你也不會寂寞
2-招團出練你能跟上.表示你有進步.{互相漏氣.求進步呀}
3-有車隊的服務是很{幸福}滴!
45歲.....................還是很大..............的空間滴!
加油吧!努力的45歲男人!
以前協會不喜歡個人
因為希望各俱樂部(車隊)先過濾與約束
個人一多~怕有抽菸嚼檳榔等著出發的選手
不過協會今年願相信車友的行為舉止
我沒貶低嚼檳榔人士
因為我開車太久時也買來吃過
聽不懂火星語請撥翻譯專線♀♂@#%$&§¥〒¢£※
2277tq是車號比較好記,剛登入去騎士協會俱樂部搜尋,還真的有大桃園小惡魔車隊,連選手都有了,只是半個都不認識
http://www.cyclist.org.tw/index.php?fn=infoteam&fn1=list2&no=桃園縣&no1=蘆竹鄉&no2=&no3=&no4=&no5=C&no6=&no7=&nowid=&blogid=


阿量 wrote:
以前協會不喜歡個人因...(恕刪)

簡略說明一下協會會以團體報名的用意,
1.自由車賽事是一個團體運作的運動,有訓練及後勤組織與挑戰賽性質不同,
2.因比賽的速度與節奏相當快所以危險性也比較高,在平時希望就能在各車隊或俱樂部中練習,以降低危險性
3.再各賽事如遇落後或機械故障也彼此有照應
4.簡化對應窗口加快處理相關賽事速度
還希望車友們能體諒騎士協會的用意,謝謝


01Richard wrote:
簡略說明一下協會會以團體報名的用意,
1.自由車賽事是一個團體運作的運動,有訓練及後勤組織與挑戰賽性質不同,
2.因比賽的速度與節奏相當快所以危險性也比較高,在平時希望就能在各車隊或俱樂部中練習,以降低危險性
3.再各賽事如遇落後或機械故障也彼此有照應
4.簡化對應窗口加快處理相關賽事速度


簡略回覆一下目前大桃園小惡魔對內的做法

1.前板主喬哥已於騎士協會登記註冊,他有向我提過,若有人願意協助統整報行,推行比賽事務運作,隨時可交接

2.實務上各團有興趣參與賽事,大多以地區性約騎團為號召,就報名作業、練車、比賽默契上會較方便。ex:龜山團、yoyo團、及士官長的東東強俱樂部皆有登記註冊

所以,277TQ大大,若您對賽事有興趣,可像長老說的,先就近找找有沒有符合你需求的團體願意一起練的車唷!
飛鼠長老 wrote:
只要你找一個離你較進的地區性車隊.加入他們{車隊一定很歡迎的}.!
小江部拉格 http://cfvictor.blogspot.com/
cfvictor wrote:
簡略回覆一下目前大桃...(恕刪)

2277TQ wrote:
或已有現成車隊可以號召桃園惡魔眾高手相聚參加熱鬧一下

「大桃園小惡魔」是小弟日前為了參加下禮拜櫻花杯二鐵賽去註冊的,只是為了方便報名而已。裡面常常出現的成員,其實幾乎就是2007年5月這個桃園夜騎剛成立時參加的老屁股們。

不過騎士協會的比賽,正如Richard大所言,考慮的角度甚多,所以這些老屁股們多半就近跟較熟識的車隊一起報名,例如「力羽」、「小櫻桃」、「源將」等常參加協會比賽、有資源有技術有人才的車隊;這個「大桃園小惡魔」大部分是在其他單位舉辦的比賽中才會用到。

考慮了一下,這已經是一塊招牌,那小弟就會保留給歷任版主(包括小弟本人)做統一的裁量,目前先這樣放著不動好了。

Brother Joe、卡打車亂亂照的攝影休閒組 http://blog.xuite.net/brojoe.tw/papaz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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