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腳踏車用牽的是否為行人是有爭議的,那有些人會問說,那如果我騎小折折起來再用攜車帶裝好是否可稱為是"行李",其實有很多地方可以騎的,也不一定要騎那裡,只不過羅盤兄遇到的仁兄態度實在是不好,若換作是你我他,不知各位大大會如何處置,我上次去也是被保全告知,但是他的態度讓我能接受所以我當然就摸摸鼻子就走了
其實樓主遇到的情況我在今年燈會時也遇到當時也是帶著我家小朋友找公廁保全的態度說實在真的令人當時的遊興完全消失人和人之間的溝通如果都要用這樣壞脾氣才行相信對我身旁的小朋友也不是好榜樣小朋友問我那位叔叔為什麼那麼兇我該如何回答說是爸爸不該牽單車誤進行人徒步區因為事先沒看好警告標示被兇是應該的保全有職責所在能體諒但拿著雞毛當令箭的趕人如果是各位大大遇到也許也會不舒服同時該保全制止後馬上回到保全室內和一兩位沒穿制服非保全人士聊起天來了不知這也是堅守崗位職責所在無言啊
我前幾天有給他騎進去阿 去找廁所 可是沒發現保全趕人阿???還是有改進了 不懂??反正那附近就只有那裡有廁所 其他地方都要借(我去借過光榮碼頭那裡的公家單位的廁所)我是在想 希望光榮碼頭這邊 趕快蓋一個廁所 不然上廁所真麻煩(尤其還要帶著小孩)
今天發現沿著高捷車站翠亨路邊全設置單車道.可以從小港騎車道一路連結成功路.可是只有單向可以用.因為另一邊全是店家和住宅.鋪的很完善的單車道變成大家的停車場和個人空間.原本只能停一台轎車的透天.現在可以多停1部車.有的連狗屋都放.一路上的行人/單車藍色號誌好像是多餘的.有某家還曬衣服.真是有效利用.這個也可以爭取用路權吧!
想說一下我的想法~在台北這邊有些機車的停車的地方是在人行道上的! (現在的狀況如何我不清楚)不過人行道上禁行機車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 正確的做法是下車, 把機車牽到人行道.依這樣的邏輯, 牽機車可以上人行道那我真的實在是想不出開版的這位大哥牽自行車有何錯?若說管理單位有安全上的考量, 在那邊騎機車或自行車不安全, 那也是要有騎才算違規吧!大可舉發騎車的人, 禁止牽車入內就免了!政府總不能怕人民拿繩子上吊自殺就禁止人民家裡放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