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交通部尚在研議的交通法規就單車士的名稱"有速度的行人"簡稱"速人"
其實腳踏車用牽的是否為行人是有爭議的,那有些人會問說,那如果我騎小折折起來再用攜車帶裝好
是否可稱為是"行李",其實有很多地方可以騎的,也不一定要騎那裡,只不過羅盤兄遇到的仁兄態度實在是
不好,若換作是你我他,不知各位大大會如何處置,我上次去也是被保全告知,但是他的態度讓我能接受
所以我當然就摸摸鼻子就走了
其實樓主遇到的情況我在今年燈會時也遇到
當時也是帶著我家小朋友找公廁
保全的態度說實在真的令人
當時的遊興完全消失
人和人之間的溝通如果
都要用這樣壞脾氣才行
相信對我身旁的小朋友也不是好榜樣
小朋友問我那位叔叔為什麼那麼兇
我該如何回答
說是爸爸不該牽單車誤進行人徒步區因為事先沒看好警告標示
被兇是應該的
保全有職責所在能體諒
但拿著雞毛當令箭的趕人
如果是各位大大遇到
也許也會不舒服
同時該保全制止後
馬上回到保全室內
和一兩位沒穿制服非保全人士聊起天來了
不知這也是堅守崗位職責所在
無言啊
有一次我們全家三人到那裡上廁所,因有二台車一台加兒童座椅,要看小孩還還要怕車被牽走,所以也是牽進去了,結果保全也是叨著一根煙站在離我約20公尺的地方瞪我,本來要跟他說看三小朋友,真氣人,
我前幾天有給他騎進去阿 去找廁所 可是沒發現保全趕人阿???

還是有改進了 不懂??

反正那附近就只有那裡有廁所 其他地方都要借(我去借過光榮碼頭那裡的公家單位的廁所)

我是在想 希望光榮碼頭這邊 趕快蓋一個廁所 不然上廁所真麻煩(尤其還要帶著小孩)
今天發現沿著高捷車站翠亨路邊全設置單車道.可以從小港騎車道一路連結成功路.可是只有單向可以用.
因為另一邊全是店家和住宅.鋪的很完善的單車道變成大家的停車場和個人空間.原本只能停一台轎車的透天.現在可以多停1部車.有的連狗屋都放.一路上的行人/單車藍色號誌好像是多餘的.有某家還曬衣服.真是有效利用.

這個也可以爭取用路權吧!


博愛路這邊很好笑
三民家商站這邊沒人敢亂停,但是過一個文信路口麥當勞前面
停的亂七八糟
也不見有警察取締

這就是高雄.......
我拍故我在
想說一下我的想法~

在台北這邊有些機車的停車的地方是在人行道上的! (現在的狀況如何我不清楚)
不過人行道上禁行機車是大家都知道的.
所以, 正確的做法是下車, 把機車牽到人行道.
依這樣的邏輯, 牽機車可以上人行道
那我真的實在是想不出開版的這位大哥牽自行車有何錯?

若說管理單位有安全上的考量, 在那邊騎機車或自行車不安全, 那也是要有騎才算違規吧!
大可舉發騎車的人, 禁止牽車入內就免了!
政府總不能怕人民拿繩子上吊自殺就禁止人民家裡放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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