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姐今天說話了 : "所有單車將可免費搭乘高雄市的渡輪及觀光船...."也就是可以牽單車進入碼頭區啦 ...... 要不然怎麼搭船阿 ?? 又說: "高雄市的單車道將由現行的110公里擴展到150公里..."雖然,不是最完美的規劃,但卻是台灣打造、推廣單車環境最用心的都市之一
今日第一次騎車上班,滿心期待的轉入博愛路,一路要到高鐵!政府的美意,讓博愛路從頭到尾都有自行車道的規劃,並加大 人行道的距離!今天騎了一回,感覺其實蠻失望的!在高雄邁向國際化的同時,人民的道德感似乎還停留在啟蒙時期,機車停紅綠燈時,直接會停在自行車道上,(丫桑!你越線停車了…)甚至,根本有人把自行車道規劃的二行線,當成停車線,停了整排的車在捷運站外頭,很多汽車,根本就直接開上來了,沒辦法嘛,誰叫你人行道這麼大…最氣的是,還有一台運送牛奶的貨車,衝上來自行車道+人行道上,迴轉 加 卸貨,我還被後照鏡 a 了一下!唉,我明天還要騎車上班嗎???
羅盤 wrote:這位大大~~~請看清楚我是牽車不是騎車法規(前陣子的新聞)也有說單車等同於行人且我是牽車不是騎車!!OK請您搞清楚OK!!!...(恕刪) 這篇文章的某些論點『牽車等同於行人』如果再討論下去,一定會引發筆戰的!!我在這篇文章看到了一些是非被混淆的觀念,真是無言.........
羅盤 wrote:這位大大~~~請看清楚我是牽車不是騎車法規(前陣子的新聞)也有說單車等同於行人且我是牽車不是騎車!!OK請您搞清楚OK!!!...(恕刪) 實在看不下去了!明明就有立標示〝禁止機車及腳踏車進入〞還硬是要進去,禁止就是禁止,不管用牽的還是用騎的,只要進入你就是違反規定了,要檢討別人也該先檢討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