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man99 wrote:
她有報違規停車,...(恕刪)
在此先向油俠大道歉
因為我沒有看到原來大大您說的是兩年前
刑事過失傷害追訴期為半年 已經超過時效了
所以在前面小弟我所說的刑事部分請自動忽略
不好意思Orz
小弟認為油俠大您不用太緊張
如果發生事故的當下 無報警請警方前來處理車禍 警方那無車禍處理的紀錄
只是向警方檢舉您違規停車而已 並沒有正式的車禍紀錄能夠證明是您的車違停導致受傷
勤務中心的報案電話紀錄應該不會存到兩年這麼久的時間
刑法過失傷害追訴期為半年 所以時效已過
對方不可能會以過失傷害控告
可能以民事訴訟途徑來向您求償
但是正如我所說的
在民事庭上 他必須舉證有這場車禍的發生 而且是您違停導致他受傷
在沒有警方 正式的車禍處理記錄、無現場人證以及物證的情況下
他是告不成的
要是真的上民事法庭
對方最多丟的出來的 大概就醫療、車損這些實際看的到的單據 還有可能會向您要求精神撫慰金
其他的也拿不出來
您只要請他提出當時是否有人證 或是其他物證 如有 請出示這些證據可以證明是您違停導致這場車禍
我想車禍 別說兩年前的車禍了
就算是二十分鐘前的車禍 現場人證都很難找了 明明有看到還因為怕麻煩跟你說沒看到
更何況是兩年前的車禍
再者 地方的監視錄影 很少會有畫面保存超過兩個禮拜的
所以您只要請對方提出證據來證明您與這場車禍有關就行了
我相信對方應該是拿不出來的
既然沒有證據 您自然就沒事囉~~~
所以 不用太擔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