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五摳零






國道測速器偽裝成變電箱?

國道測速器偽裝成變電箱?


來源:記者爆料網
一手開車,另一手拿手機拍一直這個東西,就為了要PO網?
Couch Patato
沒錯。
沒塞車跑定速巡航沒收過超速罰單
塞車根本不用怕測速相機
沒有超速違規
怕什麼?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1日)證實,該儀器確實是「非固定測速照相設備」,並依規定在測照點前方900公尺設置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也請車輛勿超速,以免受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表,國1斗南路段近期發生多起嚴重事故,為積極防制事故以維護本轄行車安全,特於易肇事路段以移動式雷達測速儀器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方式,機動編排執勤員警在國道1號南向246.6公里處執法,該地點之測照方式。

該測速器非使用「固定桿測速照相設備」,而係採用「非固定測速照相設備」,另工務單位亦於該路段測照點前方900公尺處(國道1號南向245.7公里)明顯設置「警52」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第3項之規定。

警方表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第1項前段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呼籲用路人駕車時務必依速限行駛,切勿因超速違規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
就一支測速照相機而已,對我無影響
邊駕駛邊開車 先罰3600吧
cd343420006
你在講什麼,看不懂?是邊用手機邊開車吧
看外殼的切割痕跡應該是沒錯,為了要能塞進測速照相機。
真要嚇阻不如就大大方方的擺設出來就好,何必搞這些偷雞狗的作法!
南無水蜜桃 wrote:
甘五摳零來源:記者爆...(恕刪)



原來是真的
固定式的根本不用怕吧,國道車這麼多只要隔壁車道有車超速照片就作廢罰不到你。
看黃黑條紋就可以知道是測速照相了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