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在馬路上找停車位時,一眼望過去看到一個缺口,高興的開過去,卻發現停了一台重型機車,在想一個問題,明明一個停車格可以停兩台重型機車,但為什麼不設計變通一下,目前汽車數量大約820萬輛,重型機車約20萬輛,可以試辦每40個停車格其中一個劃分為重型機車專用或可以與汽車混合使用的停車格,一個格子可以停兩台重型機車,重型機車停在這個格子時,收停車費半價,當然還是可以原價停在其他的汽車停車格,如果是混合的狀況下,汽車假如停在此格子,依照原來價格加倍收費,用差別費率的方式將停車空間做最大的利用。
levi0704 wrote:
開車在馬路上找停車位時,一眼望過去看到一個缺口,高興的開過去,卻發現停了一台重型機車,在想一個問題,明明一個停車格可以停兩台重型機車,但為什麼不設計變通一下,目前汽車數量大約820萬輛,重型機車約20萬輛,可以試辦每40個停車格其中一個劃分為重型機車專用或可以與汽車混合使用的停車格,一個格子可以停兩台重型機車,重型機車停在這個格子時,收停車費半價,當然還是可以原價停在其他的汽車停車格,如果是混合的狀況下,汽車假如停在此格子,依照原來價格加倍收費,用差別費率的方式將停車空間做最大的利用。
所以~~~
汽車可以停混停車格,
重機專用車格滿了或是被汽車停走了就該死???

PS.一個汽車格可以停多輛重機早就是行之有年的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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