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74 崇德路段 因銜接國道 東西向原本三線車道 縮減兩線

因小弟 居住位置和上班位置 必定需要行經台74 有問題想請問大家

崇德路段 道路縮減 每100公尺 都有告示牌 告知 前方道路會縮減

如 今日行駛於中線 外線車道車輛 明知前方道路縮減 執意行駛到底 不提早變換車道
於中線車道交會處 雙方互不相讓 發生擦撞
中線車道屬於直行車 外線車道屬於左轉車

有詢問過 交通部 交通部人員說 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 和 幹線 支線 路權問題

想詢問請問有人實際發生過此情形 經交通裁決後 責任歸屬 是外線車道全責還是 7:3 呢?

理性詢問 並無惡意 謝謝大家 解答
應屬變換車道不當,車輛前後位置是關鍵,跟轉彎車無關
但說實在的,撞了就是雙輸,誰對誰錯也不是那麼重要
hpvs19
[拇指向上]
BO_LAN wrote:
台74 崇德路段 因銜接國道 東西向原本三線車道 縮減兩線

因小弟 居住位置和上班位置 必定需要行經台74 有問題想請問大家

崇德路段 道路縮減 每100公尺 都有告示牌 告知 前方道路會縮減

如 今日行駛於中線 外線車道車輛 明知前方道路縮減 執意行駛到底 不提早變換車道
於中線車道交會處 雙方互不相讓 發生擦撞
中線車道屬於直行車 外線車道屬於左轉車

有詢問過 交通部 交通部人員說 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 和 幹線 支線 路權問題

想詢問請問有人實際發生過此情形 經交通裁決後 責任歸屬 是外線車道全責還是 7:3 呢?

理性詢問 並無惡意 謝謝大家 解答



就保險處理了,沒有保險就給法院判了,在這邊也是問心酸的,你都知道前方道路縮減硬是用板金捍衛路權,在這邊我個人是認為你百分百0肇責啦.....可是那不代表法規啊,法官判的也不代表公正啊
BO_LAN wrote:
台74 崇德路段 因...(恕刪)

看情況 看証據。因道路縮減,三線道變二線道,同向車道,直行的情況下,沒有轉彎車 直行車問題,只有變換車道是否有問題? 一般而言 變換車道的車子比較 佔責任 7:3,6:4, 5:5,若對方酒駕全責。 另一車會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
要勝利,得要前,後行車記錄器,而你變換車道是良好安全駕駛。方向燈,車距,車速。(我看很難)
所以保險要保好保滿。
理想是變換車道不當的全責, 但是有一條"駕駛人有避免事故發生的義務"
即應注意未注意天條, 不好說
第 98 條
1.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三、執行任務中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2.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占用轉彎專用車道。
3. 汽車在調撥車道或雙向車道數不同之道路,除依第一項各款規定行駛外,並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BO_LAN wrote:
台74 崇德路段 因...(恕刪)


只要能證明無應注意未注意
理論上應該是無責
但是就是很難被認定
這不算是變換車道,算是車道合併,左右車輛交互禮讓,或禮讓合併另一線前方車輛....
不就是匯入車道或變換車道的問題?不是轉彎車或支幹線吧?理想狀況下,就像匝道匯入,就是左一輛右一輛依序進入,並不是像台灣本地這種兩線車一直擠,誰也不讓誰,比誰能搶快或臉皮厚這種開法。
若這時講直行主線路權,那是不是代表車多時,主線可以不讓,匝道車都不用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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