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只看傷亡人數?錯!錯!錯!

交通是否安全的標準,不是只有看死亡A1、 受傷A2。

即使沒有A1A2,但如果到處違停、人行道被佔用堆滿物品和違停車輛、路上到處都有違規,車輛都不禮讓行人,讓人們無論開車或走路,都相當危險,讓人們出門就必須面對混亂的交通狀況,走在路上,必須提心吊膽,這種交通狀況就是不及格。

但我國的統計只看A1A2,其他都不在意,難怪和先進國家的交通狀況比較,就是落後。臺灣的街道,永遠就是混亂,無秩序,讓人提心吊膽,人車爭道,行人在路上必須左閃又閃,身體不矯健的,絕對不要出門,免得被車撞。

我們的政府拿A1A2當指標,也有人也很認同這種標準,並認為檢舉違規無助於降低A1A2。這種思維,只能說相當落伍。將交通安全的標準,簡化為死傷人數,其他都不重要。

這種想法,永遠只會讓交通安全停留在不受傷不死人的原始狀態就好,沒有任何進步的可能,更不可能造就文明的交通文化。

這種人和這種政府,老實說應該被時代淘汰,臺灣的交通才有進步的希望。
其他也重要啊!但認為世界少有的檢舉制是解藥這種思維才該淘汰
Irgendwann wrote:
交通是否安全的標準,...(恕刪)

去醫院骨科就會知道每天都有車禍發生,骨頭撞碎的一堆。
Irgendwann wrote:
交通是否安全的標準,(恕刪)


你只講對一半

鬼島的交通安全只看A1而已,否則就不會出現甚麼「加強速度管理」、裝一堆測速

A2跟屁一樣

哪一天傷100萬人,死0人,鬼島狗官也會覺得好棒棒,咱們是先進國家了
沒數據可以不承認,有數據還要硬拗,腦子壞了嗎?
不然請提出證明,檢舉能降低傷亡的資料
空口說白話,誰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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