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個結案算是??
辛苦警察大人了,您累了嗎??需不需要蠻牛?

來信日期:2020-09-23 08:20:42
案件編號:2020092300219peT
違規事項:闖紅燈(紅燈右轉)
違規時間:***
違規地點:***
違規車號:***
違規事實:影片6點45分42秒時,明顯該車道紅燈,卻無視進行闖紅燈。


附件:1件;09170645.mp4

回覆內容:2020092300219peT

敬祝 萬事如意 身體健康 *** 敬啟。
文章關鍵字
看起來應該是在臺中市檢舉的違規,
違規地點在北屯區,負責單位為第五分局!

臺中市的檢舉案件,前後總共會收到三封信件,
第一封在檢舉之後馬上就會收到,用於確認所留 E-Mail 是否正確,
第二封是分文通知(約 1~2 星期後),告知已分文至所屬管轄分局,等待審核,
第三封為結案通知(約 1~1.5 個月後),舉發與否會在此信件中告之!

三封信件的標題分別會有確認、分文、結案等字眼!

附上兩件最終結案時的信件,
內容很清楚的說明是否舉發!
(不同分局使用的文字略有不同,但一定能看的出區別)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sangelay wrote:
請問這個結案算是??(恕刪)


簡單來說就是會開單告發
警方也是人,難免也是會失誤一下下。

以我而言,我檢舉時自己有時也會輸入有誤(時間或是地址選單選太快)

所以不用太責難無心之過,

感謝願意檢舉者,也要感謝處理的員警!

當然無心之過就放寬心,但是故意的話,被我知道就是在此區加倍檢舉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sangelay wrote:
請問這個結案算是??(恕刪)


有問題的地方就直接說
看了5遍才看懂
carlo2013 wrote:
有問題的地方就直接說(恕刪)





回覆內容:2020092300219peT

只是覺得還蠻好笑的~~

當然我也是很感謝祂們的辛勞

並沒有要責怪他們的意思。

而且我檢舉的部分都是很明顯的紀錄才會檢舉

不然丟一堆上去結果回覆不成立,不是很白忙一場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