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廣告
鐵馬豬 wrote:
車號AUG-1397...(恕刪)
看了這樓的留言,真覺得這社會病態了,
大家只會評擊樓主大驚小怪,怎沒人檢討超車的開車方式有很大的問題呢?
1.一次超兩個車道。
2.超車時與隔壁車靠那麼近,明明他開可以開更前面一點。
3.別用行車紀錄器的廣視角來判斷當時的狀況,現場親眼鐵定看到的車體愈少,肯定更像突然間殺出來的。
4.如果我是被超車的車主,如果我突然間也無預警加速了,是不是就會產生碰撞?釀造更大的事故。
我開車也十多年了,我很客觀的在分析這超車方式絕對是有可能產生事故的,不是人人車身都可以抓那麼準,
我也差點很多次被這樣的超車方式撞到,大都我會點煞車讓他通過,我不想跟他賭。重點是我開車也不慢哦,一定是開在最高限速的極限,建議樓主去檢舉,這影片夠清楚了,也順便讓一些人閉閉嘴吧!我懷疑評擊的人其實也是這麼開車的,水準層次都一樣。
影片中的國道路段是北上中壢交流道過,右側五楊高架車流匯入的那一段
這台TOYOTA在超我車5秒前還不在我右側車道(因為我確信我5秒前還有確認兩側後方狀況)
他突然出現在我右側前方還要切入我的車道,我真的嚇到
不過他車速確實比我快,切入後很明顯拉開距離,所以我剎車就沒有重踩下去
沒想到他不只是想切入我車道,還繼續往左要切入內側車道
如果當時我左後側的HONDA FIT是加速要超越我,那可能他們兩台會碰撞
如果碰撞,而我自己就在他們後方,我大概也要GG了
一個普通的上班日常,那個路段上班時間是絕對車多的
能不要出現冒進的駕駛行為絕對是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用路人的做法
我只是一介草民,習慣拉出安全駕駛距離,家裡小孩剛出生,真的不想賭快行車
David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