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上班就出車禍
違停實在是不可取......
不知道責任歸屬是多少
有人有碰過類似案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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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大家的疑問
首先我確實有點開快了
我承認 所以這部份我也不會反駁
再來是
三個人都進警察局了
違停的是下車買早餐
警察說他也跑不掉
車道是雙向的
機車人沒事只有車損
我只是想說台灣這類車禍應該很多(違停的人太多了)
看看是不是有經驗的人可以分析一下責任比重
最後我先被開一張逆向
當下沒想太多就簽了
後來越想越不對
中心線不是實線是虛線且對面沒有車
應該可以合法跨越超車阿!!!
開我逆向讓我有點????
難道我要等到違停的車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