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上班經過該路口發現地上標線改了,內側兩個車道改為左轉專用,而且最前面也多了機車停等區,最重要的是地上的禁行機車字樣及路口的兩段式左轉標誌也不見了,似乎是開放機車可直接左轉。不過幾乎所有的機車族還是依以前的習慣去大度路側待轉。
這市政府也真是的,如果真的是開放機車直接左轉,初期也要宣導一下,引導要左轉的機車提早換到內側車道,而不是讓大家有個方便的選擇卻不知道,或是到了路口發現可以左轉就由外側車道直接轉而造成危險。
自由時報報導
其實危險不危險主要在於有沒有正確左轉,如果能提早變換到內側車道再轉根本沒問題,最怕是照著以前的習慣由外側車道騎到路口才左轉。
所以初期最好還是要在現場宣導,引導要左轉的機車提早變換車道。不然大部份的人都不知道還是沿著外車道騎,到了路口才臨時改變主意當然危險。
壓力鍋 wrote:
這市政府也真是的,如果真的是開放機車直接左轉,初期也要宣導一下,引導要左轉的機車提早換到內側車道,而不是讓大家有個方便的選擇卻不知道,或是到了路口發現可以左轉就由外側車道直接轉而造成危險。 (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2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八條
https://www.mobile01.com/post.php?mode=reply&f=294&t=5857642&u=1533278&q=74121643&p=1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打算左轉時, 本來就要像這樣子 提早切入內側車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X3JJ45CIzA
法也這樣定, 宣導片也這麼拍... 夠清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