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行經未劃分幹支線道無號誌之交叉路口,車道數相同,同為直行車,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我方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涉嫌不依規定減速慢行。
診斷證明書
診斷
1.第五節腰椎及第一薦椎滑脫。
2.第五腰椎椎弓骨折。
醫囑
第五節腰椎及第一薦椎椎間板切除融合手術,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費骨材及須背架使用,建議宜休養一個月,目前需要他人協助照顧,續門診追蹤。
我的問題
1.在調解時除了有收據的費用可以申請,脊椎開刀這部分及精神賠償可以要求對方賠多少?
2.診斷證明每次回診醫生都只開休養一個月不願多開一個月以上的修養證明,但以我的認知我知道這症狀至少要一年以上才能恢復正常?因為醫生不願開證明造成我要跟對方調解談判時會有困擾該怎麼辦?
PS.1.對方只有保強制險
2.我方無照駕駛
3.對方沒有受傷只有車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