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小弟騎白牌車時快綠燈的時候鑽到內側車道第一台汽車的前面(無禁行機車無二段左轉)

綠燈後要準備左轉時就被後方撞上(有受傷,一週無法上班,有診斷證明)

這兩天收到申請初判表寫雙方皆無法釐清責任

對方保險員前幾天打來說要我陪全部約過幾天談判(馬自達老車保險桿掉漆幾一兩公分寬而已也跟我討20000...)

還說對方車主筆錄時說是我綠燈後才從外側切進去

想請問過幾天談判時有什麼要注意的嗎(我只有保強制險有辦法找保險公司的人來陪同嗎)

因為沒有行車記錄器也沒有監視器

本來以為有初判表就可以了結果現在發現不太ok才沒有積極去處理

謝謝大家
文章關鍵字

w180112 wrote:
兩個月前小弟騎白牌...(恕刪)


對方沒受傷強制險就不能用,你只能自己處理。

初判沒結論還是可以先談,談判破局可以再去申請鑑定。反正受傷的是你鑑定對你有利。

w180112 wrote:
兩個月前小弟騎白牌...(恕刪)



確定沒行車記錄器和道路影像

就提告過失傷害,和對方無條件和解。

我敢跟你說,保險公司兩年內都會跟你追討這筆錢

你也打不過大財團

只能用形逼對方和解

自己搜尋一下 代位求償

保險公司不是什麼佛心來著
錢就是這樣賺來的
申請初判表寫雙方皆無法釐清責任?

回:
保險公司.當然會逼.會壓力

對錯.這裡無法給判定.論定
所以
無須太害怕
您可主動申請
當地的調解委員會.公開場合談.別私自私下約談

該怎麼談/協商.是智慧.方法
談處理.談和解
也非一次就談成談妥
所以.很費精神/時間
未處理落幕前.對身心是個壓力

談不成.就法院判定

您可找會談事的親人/朋友.一起談
要找保險業的人.就看您如何談妥回報

變通方式.很多
無須自己單打獨鬥
鑽到內側車道第一台汽車的前面,那表示你侵犯別人的直行路權,你又是左轉,對方是直行車。
以路權觀念,變換車道車輛是要保持安全距離的,你是全錯的一方。
如果你沒有受傷,你也沒法告對方過失修害罪,就算是受傷,也要看對方是否應避免而未能避免,要是你突然侵入車道,對方無法避免撞上你,是告不成過失修害罪的。
你沒有行車記錄,不代表對方汽車沒有。對方可能留有證據的。
個人是建議認賠了事,別浪費時間了,談判拖時間,對方可能火大要求更多,下次不要亂鐨了,真的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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