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與臨時併排停車該用哪個檢舉?

如題目
今天路上遇見一台併排停車,右方有停車格且已有停車
但駕駛人是在車內(窗戶打開有拍到駕駛人),車子靜止不動

請位這樣只能構成臨時併排停車嗎?
不能用併排停車檢舉嗎?

不知道如何寫才能檢舉成立

文章關鍵字

~GGYY~ wrote:
如題目今天路上遇見...(恕刪)


先搞清楚停車與臨時停車的定義
然後看你手上的證據能證明到什麼程度
你就可以知道該檢舉那一個了
三分鐘不動,駕駛下車,或駕駛座無人任一條件成立就是並排停車。
如果上面三個都沒有,只有拍到車子併排停在原地,就是送臨時併排。

參考資料:https://www.ptt.cc/bbs/car/M.1491400415.A.B7A.html
繞一圈回來,間隔3分鐘1秒,他還在那就可以檢舉併排停車


台東現在檢舉違規臨時停車,也已經進化到要拍到駕駛座或是上下客了;不然就是繞三分鐘再回來拍一次

根本就是在鼓勵隔熱紙貼最黑
~GGYY~ wrote:
如題目今天路上遇見一...(恕刪)


我只知北市信義區大多都會過
北市大安區 對於併排臨停 很常會以 [未防礙通行而打槍]

新北更有萬年[未拍到駕駛座]不予舉發

你這案事[臨時併排停車]

但能不能成事要看錄像時間而定
交警那的見解往往很天才
別拘泥於開那條法規,能讓違規的人不爽就可以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繞一圈回來,間隔3分鐘1秒...(恕刪)


我曾遇過員警說
"你繞一圈回來,他可能開去其他地方再開回來停在原本地方
所以不能代表他一直在原地停超過3分鐘"

但我們總不能在原地一直錄影他三分鐘吧...

~GGYY~ wrote:
我曾遇過員警說'你...(恕刪)


這種唬爛的鬼話,我必定把他告到死

我繞三圈,檢舉都成功.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繞一圈回來,間隔3...(恕刪)

所以執法應該是隔熱紙貼最黑看不到車內,一律以無人在車內論處才對。法律是有要求貼隔熱紙一定要能看到車內。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種唬爛的鬼話,我...(恕刪)


之前有幾筆超過三分鐘也是開臨時停車,有夠無言...

早上七點多拍一次,下班六點多拍一次,都幾個小時去了,還叫臨時停車....

承辦員警的心情很重要!!!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