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我機車停在人行道停車格,
開起步時被一台從馬路邊衝上人行道的機車很輕微的擦撞到,
輕微到雙方都能繼續行駛那種。
當下有停下來看沒他沒什麼車損,
我也感覺沒有碰撞到他的手,
想說沒事就走了,
沒想到後來他到警局告我肇逃+過失傷害。

我調了監視器也如我感覺那樣,
只有車頭輕輕擦撞到而已,
車禍鑑定也是雙方都有責任(55),
可是他連外傷都沒有,
只有一張驗傷單寫左手上肢挫傷,
還說手會麻需要復健什麼的,
沒有現場拍照,也沒有拍傷勢。

後來偵查庭當天警方居然沒有上繳監視器畫面,
因此他頻頻跟檢察官說是我撞他,
檢察官問他求償多少,
他說要求償8萬(內含修車費11550),
檢察官說8萬不可能的啦,你可能要再想想,
然後檢察官說要等到監視器畫面來再看看。

後來我的保險員說他改成3萬,
而且要加告我偽證罪(因為我說是他衝上來撞我),
可是我的保險員說根據他的狀況公司最多只能給他8000元,
所以目前應該是要繼續照法律程序走了...

請問各位大大
過失傷害的部分,如果他只有驗傷單會證據不足嗎?
如果繼續照程序走不付3萬和解我會比較好嗎?
我該怎麼做啊
sandy223104213 wrote:
有天我機車停在人行...(恕刪)

最近也發生車禍......先卡一個
對方人車都有倒地嗎?保險賠的8000是怎麼來的?
sandy223104213 wrote:
要加告我偽證罪(因為我說是他衝上來撞我)

這條蠻好笑的
偽證罪的身分必須是證人、鑑定人或通譯這三種其中一種
請問樓主是上述的三種身分哪一種?
如果都不是
還告個屁?
反正檢察官說要等到監視器畫面來再看看
那就等檢察官調了監視器畫面再說
如果運氣不錯遇到明理的檢察官
對樓主不起訴處分
那還能反告對方誣告罪還擊
sandy223104213 wrote:
有天我機車停在人行道停車格,
開起步時被一台從馬路邊衝上來的機車很輕微的擦撞到,
輕微到雙方都能繼續行駛那種。
當下有停下來看沒他沒什麼車損,
我也感覺沒有碰撞到他的手,
想說沒事就走了,
沒想到後來他到警局告我肇逃+過失傷害。

我調了監視器也如我感覺那樣,
只有車頭輕輕擦撞到而已,
車禍鑑定也是雙方都有責任(55),
可是他連外傷都沒有,
只有一張驗傷單寫左手上肢挫傷,
還說手會麻需要復健什麼的,
沒有現場拍照,也沒有拍傷勢。

後來偵查庭當天警方居然沒有上繳監視器畫面,
因此他頻頻跟檢察官說是我撞他,
檢察官問他求償多少,
他說要求償8萬(內含修車費11550),
檢察官說8萬不可能的啦,你可能要再想想,
然後檢察官說要等到監視器畫面來再看看。

後來我的保險員說他改成3萬,
而且要加告我偽證罪(因為我說是他衝上來撞我),
可是我的保險員說根據他的狀況公司最多只能給他8000元,
所以目前應該是要繼續照法律程序走了...

請問各位大大
過失傷害的部分,如果他只有驗傷單會證據不足嗎?
如果繼續照程序走不付3萬和解我會比較好嗎?
我該怎麼做啊淚...(恕刪)

對方已經提告 「肇逃+過失傷害」

你這兩項罪名都屬實

所以....你已經立於必敗之地~

賠錢了事吧~(看你要賠對方還是繳給國家)
tabdevice

好像是修車費+醫藥費的50%
那個擦撞真的輕微到不行
都能繼續行駛,當然沒有倒地
時速都不到10公里
而且真的撞超級輕

曉得

我是司機 我有乘客
乘客開庭當天說是他撞我的
不知道他是要告我提供監視器畫面還是要告我乘客
總之他開庭的時候跟檢察官說了一堆不屬實的話

可是誣告不是很難成立嗎!?

HermesParis

我當然是想繳給國家
不想助長這種人= =
就算多付幾萬也不要給他

但確定屬實嗎?
因為他的傷勢輕到只有驗傷單能證明
監視器沒拍到他受傷
甚至他還繼續騎車
警方在車禍現場也會拍傷者的傷勢
他也沒被拍
檢察官也有提到應該會有照片的

sandy223104213 wrote:
tabdevice...(恕刪)

依照您說的好像對方沒有重大車損
修車費和醫藥費怎麼會到一萬多?
這些都是有單據的嗎?
請問開庭時
乘客一同前往是陪你去的?
還是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傳喚到庭?
如果是前者
就沒有證人身分問題
一般證人至少傳喚二名以上
再說人有可能看錯,聽錯,認錯
若證人供述均無矛盾
才可採用證詞
否則檢察官還是會以監視器畫面輔助還原現場
在檢察官還沒有做出不起訴處分前
不可提誣告
tabdevice

是阿...他有單據 開的很不合理...
明明沒撞到的他都修了
輕微撞車頭 他卻修整個腳踏板 內箱 一堆有的沒的
不過我不會上傳照片在這裡抱歉><

曉得

是以證人出席的
因為當下沒有監視器畫面
檢察官也沒辦法說什麼
唉...心情好差
sandy223104213 wrote:
但確定屬實嗎?
因為他的傷勢輕到只有驗傷單能證明
監視器沒拍到他受傷
甚至他還繼續騎車
警方在車禍現場也會拍傷者的傷勢
他也沒被拍
檢察官也有提到應該會有照片的...(恕刪)


兩車發生事故 - 屬實

你當下跑了沒有留在現場等警察來 - 屬實

對方有醫院驗傷單 - 屬實


所以...

「肇事逃逸」- 屬實
「過失傷害」- 屬實

只要對方提告刑事你一定百分百輸~

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


---------

至於財損與修車明細賠償屬民事
不是他列多少就是多少
如果告到民事庭會有法官幫你訂出賠償金額
sandy223104213 wrote:
有天我機車停在人行道停車格,
開起步時被一台從馬路邊衝上來的機車很輕微的擦撞到...(恕刪)


sandy223104213 wrote:
我是司機 我有乘客
乘客開庭當天說是他撞我的...(恕刪)


你從路邊人行道停車格起步?

不就是直接從人行道下去馬路嗎?

乘客說是對方撞你?

對方是馬路直行車輛不是嗎?

如果你突然從人行道出來擋在他面前,他閃不過去不撞你撞誰?

以路權來說你還是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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