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發文號: 北市警安分交字 第號
信件編號: 201709071998
檢舉日期: 2017-09-07
檢舉車號: 901-HLW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7年09月07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 有關您檢舉901-HLW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本分局業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不舉發(檢舉資料不符舉發要件);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陳國屏(聯絡電話:02-23258475),謝謝您來信與指教, 並祝您 平 安 順 心 萬 事 如 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敬上
回覆日期:2017-09-18































































































